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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1-6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含本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上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公司股东长海县獐子岛褡裢经济发展中心,长海县獐子岛大耗经济发展中心的股份被司法冻结。

  具体情况如下:

  一、 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二、 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三、 其他说明

  1、2021年10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被质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50),控股股东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股东长海县獐子岛褡裢经济发展中心、股东长海县獐子岛大耗经济发展中心因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收到了《深圳国际仲裁院裁决书》。

  2、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3、公司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并按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经向上述股东了解,其尚未收到上述司法冻结的相关法律文书,正在积极争取早日妥善解决。

  4、目前,公司经营活动正常,此次公司股东股份被冻结事项未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公司控制权等产生重大影响。

  5、《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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