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昌校宇
12月24日,《证券日报》记者从上交所获悉,近日,中国结算与上交所联合制定并发布沪市《B转H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并于发布之日起施行。
《细则》积极回应市场需求,按照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为沪市公司办理B转H相关业务提供操作指引。
资产安全方面,境内投资者应通过股东大会,授权上市公司委托中国结算作为香港结算的结算参与人托管其B转H股份,并授权上市公司选择一家香港证券公司作为在香港联交所卖出股份的经纪商。
转换实施方面,《细则》本着最大程度便利市场和投资者的原则,允许在境内交易的投资者通过原沪市B股账户卖出转换后的H股,并继续使用美元进行结算。
决策及审批方面,B转H方案除需B股公司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之外,还须履行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联交所有关程序方可实施。截至目前,深市已有3家B股公司完成B转H方案的实施,沪市有2家公司提出B转H意向。
中国结算和上交所均表示,下一步,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稳妥推进技术测试及上线、市场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沪市B转H业务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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