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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证券代码:603180         证券简称:金牌厨柜        公告编号:2021-081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2月15日,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审核方式

  1、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职务;

  (2)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6日至2021年12月25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办公系统;

  (4)公示结果:在公示时限内,未收到针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情况

  公司监事会审核了首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下属分、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任职文件等相关资料。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根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均为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下属分、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骨干人员。

  3、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情形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 列入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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