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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46        证券简称:嘉和美康            公告编号:2021-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柯研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现因任职单位工作安排变动,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柯研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上述董事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的辞职自其提交书面辞呈至董事会时生效。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工作。

  柯研先生确认其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无意见分歧,且无其他事宜需提醒公司股东关注。公司及董事会对柯研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董事长夏军提名和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白惠源女士为公司董事的议案》,审议通过选举白惠源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任期届满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认为:董事长提名白惠源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任职资格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同意选举白惠源女士为公司董事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7日

  附件:

  白惠源女士个人简历

  白惠源,女,1981年2月出生,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现任阿里健康副总裁。2004年加入阿里巴巴,先后在阿里巴巴集团旗下中国网站、ASC、天猫、阿里钉钉等担任重要管理岗位。2018年起担任阿里钉钉副总裁,历经钉钉从300万组织数到1500万企业数字化升级、用户从2000万到4亿发展的全过程,先后分管北中国区市场、商业级全行业行业数字化、中国Top1000战略客户、商业化,是战略合作委员会负责人。2018年前曾有成功创业经验,全球排名领先的独角兽公司,担任合伙人、业务总裁&COO,此前还曾担任平安集团高管,陆金所产品和营销副总裁;曾经为超过3000+国央企干部做过数字化转型、组织文化升级类授课,也是阿里CIO学院的创始团队和导师、飞天大学、淘宝大学、支付宝大学的授课导师;长江商学院导师、浙江大学研究生创业导师;目前担任被投公司巨鼎、曼荼罗董事。

  白惠源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88246    证券简称:嘉和美康     公告编号:2021-003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

  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嘉和美康”)于2021年12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1.47亿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此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49,045.72万元)比例为29.97%。

  ● 公司承诺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3468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46.9376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9.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6,154.0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108.3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4,045.72万元,超募资金金额49,045.72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9日全部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年12月9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843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2月1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嘉和美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结合公司2021年度的资金安排以及业务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1.47亿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7%。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公司将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12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47亿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该事项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1.47亿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46   证券简称:嘉和美康    公告编号:2021-002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嘉和美康”和“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3468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46.9376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9.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6,154.0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108.3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4,045.72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9日全部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2月9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843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嘉和美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嘉和美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行使此次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组织实施现金管理相关事项的实施。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保障资金安全,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事项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46        证券简称:嘉和美康        公告编号:2021-006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1月11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开拓路7号一段一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月11日

  至2022年1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7日(上午 9:30-11:00,下午 14:00-17:00)

  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开拓路7号一段二层董事会办公室。

  (二) 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 2022年 1月 7 日下午 17:00 前送达登记地点,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三)注意事项

  1、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因新型冠状病毒引发肺炎疫情仍在持续,鉴于疫情防控需要,公司建议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尽量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参加现场会的,请务必保持个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于参会时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六、 其他事项

  (一)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 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开拓路7号一段二层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82781919转211、208

  联系人:李静、臧一博

  特此公告。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46    证券简称:嘉和美康    公告编号:2021-005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和美康”)于2021年12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2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蔡挺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事项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1.47亿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请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特此公告。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46         证券简称:嘉和美康       公告编号:2021-001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相关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3468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46.9376万股。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21]第000843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0,340.8126万元变更为13,787.7502万元,公司股份总额数由10,340.8126万股变更为13,787.7502万股。

  公司已完成首次发行并于2021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以及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变更登记以及《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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