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57 证券简称:金达莱 公告编号:2021-0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0年末合伙人数量185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53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94人。
(7)2020年经审计总收入194,647.4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68,805.1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6,783.51万元。
(8)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79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等,审计总收费18,107.53万元,金达莱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家。2020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58家,主要行业涉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等,审计收费4,595.08万元,金达莱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职业风险基金2020年末数为11,260.29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2018年-2020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
(2)36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2018年-2020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管理措施4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肖文涛先生,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1年起为金达莱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亚东先生,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0年起为金达莱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罗明国先生,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1年起为金达莱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3家上市公司和4家挂牌公司的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肖文涛、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亚东、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罗明国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主要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并结合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公司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30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9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5万元)。公司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80万元(含税),无内控审计费用。本期审计费用较2020年度增加50万元,主要系公司本年增加了内部控制审计以及综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及事务所投入工作量协商确定。
二、 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审查及评价,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准则独立并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二)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三) 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通过了该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57 证券简称:金达莱 公告编号:2021-038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1月12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长堎外商投资开发区工业大道459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月12日
至2022年1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1年12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公司将在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 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手续;企业 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 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中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 1或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 2022年1月10日下午 17:00 前送达登记地点。
(二)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22年1月10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南昌市新建区长堎外商投资开发区工业大道459号一楼会议室
(三)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 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晨露
联系电话:0791-83775088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长堎外商投资开发区工业大道459号
传 真:0791-83775088
邮政编码:330100
特此公告。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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