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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公告编号:2021-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7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2月21日以书面及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沈斌强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公告编号:2021-021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

  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

  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原项目名称:专用模块生产线技改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

  ● 新项目名称及投资总金额:模块制造及管道预制件二期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本项目”),投资总金额43,173.00万元,分阶段投入,本次拟投入23,128.68万元。

  ●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专用模块生产线技改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7,503.397732万元及利息、理财收益(最终金额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际结转当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

  ● 新项目实施主体:湛江利柏特模块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湛江利柏特”)。

  ●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预计2023年。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96号)核准,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2,268,882股,每股面值为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4.8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4,338.138888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5,818.741156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519.397732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20日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7月20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6225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以及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请参见2021年7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二)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拟对“专用模块生产线技改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向进行变更,本次涉及变更投向的募集资金总金额为7,503.397732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15.46%。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专用模块生产线技改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16.00万元。

  公司拟将原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全部资金投向“模块制造及管道预制件二期项目”,新项目投资总金额43,173.00万元,分阶段投入,本次拟投入23,128.68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入7,503.397732万元,剩余部分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方式解决。以上募集资金额不包含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拟投入募集资金最终金额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际结转当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

  鉴于新项目系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湛江利柏特模块制造有限公司实施,公司拟对湛江利柏特增资人民币7,600万元用于新项目的实施。湛江利柏特将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并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与本次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关事宜,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与原项目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等事宜。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专用模块生产线技改项目”拟通过厂房改造及购置软硬件设备等方式实现公司张家港生产基地的生产技术改造,提高公司生产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实施主体为公司,计划建设周期为1年。项目完全达产后,公司预计每年增加营业收入(不含税)20,400.00万元,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5.89%,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7.08年(含1年建设期)。2021年1月16日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出具了《批复确认信息》(项目代码:2020-320552-33-03-502692)。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16,337.78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专用模块生产线技改项目”已投入使用募集资金16.00万元,主要系购置少量软件,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7,503.397732万元。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公司“模块制造及管道预制件二期项目”坐落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内,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在获取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投资企业建设项目中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是1984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首批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目前,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正在加快推进当地重大项目,确立了争取“十四五”期间100个工业配套项目落地建设,每年“20个项目建成投产、20个项目动工建设、新引进20个项目”的目标任务,将进一步优化经开区产业结构,延伸东海岛钢铁、石化等重大产业链条。

  近年来,公司陆续承接巴斯夫抗氧剂装置模块、FMC锂电模块、Jesup矿石筛选模块等诸多大型工业模块项目,该等项目中单个模块的体积尺寸及重量均较大。同时,随着公司承接大型项目增多且随着登陆A股后知名度不断提升,公司预计未来将承接更多的大型工业模块设计和制造项目,项目建设具有迫切性。

  新项目有利于优化公司湛江基地的建设布局、扩大生产场地,有效提高公司大型工业模块的生产规模,提升华南地区大型工业模块产品需求的配套生产能力及快速响应能力,并利用湛江的地理优势去竞争华南市场的项目以及能发挥湛江港口优势的国内外其他项目,在公司原有技术优势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运输成本、缩短运输时间。

  三、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项目名称:模块制造及管道预制件二期项目

  (二)项目情况

  新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湛江利柏特,项目坐落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港南大道以北、经一路以东、纬一路以南,总面积83,343.08㎡。建设主要内容包括:生产厂房、模块组装区及配套设施。项目计划建设期为1.5年,投资总金额43,173.00万元,分阶段投入,本次拟投入23,128.68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入7,503.397732万元(最终金额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际结转当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剩余部分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方式解决。

  (三)项目投资建设方案及实施进度安排

  

  将项目开始建设的时间点设为T,公司将在T+1年完成厂区建设和装修,建设时间为1年;T+2年上半年,公司将完成设备购置、人员招募等工作。本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可行性论证、建安工程、设备购置等前期准备工作以及人员招聘、试运营、项目验收等后期工作。根据公司生产运营经验,本项目投入的建设进度安排如下:

  

  (四)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把握产业建设向模块化制造发展的趋势

  模块化制造是在工厂预制、预组装设备模块以代替传统工程建造方式需要在施工现场完成的工作的制造模式,将生产转移至车间,在更优良的生产环境中通过集中生产实现地面化、安全化、高效化、优良化生产。在节省大量的时间、人力、物力的同时提高工程质量,缩短施工周期,降低施工现场安全风险系数,能够创造显著的经济效益。同时模块化制造所包含的工作内容固定且明确,亦可提高对在建项目的成本控制。

  模块化技术最早应用于海洋油气能源领域的大型设施建设,并逐步向其他行业领域扩展。目前模块化制造的方式已在化工、能源油气、矿业、水处理等多个行业建设中被不断采用。

  2、紧抓下游外资化工企业来华投资业务机遇

  2018年4月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上,国家主席习近平指出过去中国吸引外资主要靠优惠政策,现在要更多靠改善投资环境。2018年6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该措施借鉴了国际投资政策的框架,包括四个方面,即投资自由化、投资便利化、投资促进和投资保护,该措施的出台,有利于营造公平透明便利、更有吸引力的投资环境。

  2019年3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该法规的通过将进一步促进和保护外商投资,建立和完善外商投资促进机制,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投资环境,加强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保护。由于法规的改进、最新的投资和巨大的市场,中国有望成为世界上最现代化、最具成本效益的化学品生产基地。

  2019年6月,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发布新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共有21项被纳入,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中新增4项产业,包括大型、高压、高纯度工业气体(含电子气体)的生产和供应;高端聚烯烃的开发生产等,这些领域将持续吸引外商在华投资。

  外资化工企业对中国的不断投资,为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壮大提供了广阔空间。公司将借助该契机,在依托长期合作客户继续长期项目合作,并在此基础上凭借业内积累的优质口碑,拓展国内外客户。

  目前,广东地区公布的大型投资计划已达数千亿元,大型项目投资周期覆盖未来3-6年不等,公司“模块制造及管道预制件二期项目”的建设有助于提高华南市场的竞争优势及业务承接能力,未来盈利能力具有保障。

  (五)经济效益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各项经济因素与可行性研究报告预期相符的前提下,本项目完全达产后,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4.38%,税后投资回收期为7.53年(含1.5年建设期)。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市场前景

  模块化制造是在工厂预制、预组装设备模块以代替传统工程建造方式需要在施工现场完成的工作的制造模式,将生产转移至车间,在更优良的生产环境中通过集中生产实现地面化、安全化、高效化、优良化生产。在节省大量的时间、人力、物力的同时提高工程质量,缩短施工周期,降低施工现场安全风险系数,能够创造显著的经济效益。同时模块化制造所包含的工作内容固定且明确,亦可提高对在建项目的成本控制。

  随着湛江化工产业园建设进度的不断推进,未来华南地区的项目将得到增长。本项目的实施将充分利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区位优势,实现对于华南地区的项目需求的配套生产及快速响应,提升公司产品在全国市场的占有率和影响力。

  (二)风险提示

  1、项目实施风险

  本项目在建设进度、项目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等方面可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可能存在因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投资成本等发生变化而引致的风险。同时,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项目推迟或工期延期、履行不及预期等风险。

  2、安全生产风险

  由于工业模块制造过程中需要大量的生产和施工人员,公司在工业模块的制造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安全生产风险。公司严格执行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通过各种安全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采取各种措施提升公司安全管理水平。

  3、新增产能消化及项目效益实现风险

  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工业模块的制造水平和及时供货能力将得到显著提高,项目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但是如果工业模块设计和制造的整体市场容量不能继续增加或保持,或者公司工业模块设计和制造业务在市场竞争者中不能获得市场空间和客户支撑,则公司将面临一定的销售压力。虽然公司已经积累了一大批优质客户,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发展战略,但由于市场开拓工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新增投资的消化情况不及预期,则存在项目投产后项目效益低于预期的风险。在项目投产初期,如果市场订单有限致使产能利用率不高,可能存在项目亏损的风险。

  五、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一)增资基本情况

  鉴于湛江利柏特是新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拟对湛江利柏特增资人民币7,600万元用于新项目的实施,全部用于增加湛江利柏特的注册资本,本次增资资金拟使用原“专用模块生产线技改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全部资金及利息、理财收益(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当日账户余额为准),不足部分由自有资金补足。

  (二)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湛江利柏特模块制造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9年8月13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1,000万元

  注册地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山街道港南大道160号

  法定代表人:李启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800MA53LGKC2Y

  经营范围:工业模块装置及组、部件和相关设备、容器和管道制品、钢构件、塑料制品、玻璃钢制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安装及售后服务;工业装备模块化工程技术研发,ASME容器设计,产品相关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自有机械设备租赁;道路货运经营;从事上述同类产品、金属材料、电器设备、化工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及建筑材料的批发、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3、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最近一年财务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是为了落实公司新项目的具体实施,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需要,有助于推进新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增资完成后,湛江利柏特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湛江利柏特将与公司、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并将原“专用模块生产线技改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全部资金转入新募投项目“模块制造及管道预制件二期项目”实施主体湛江利柏特拟新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进行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并注销原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严格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六、新项目备案审批情况

  “模块制造及管道预制件二期项目”选址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港南大道以北、经一路以东、纬一路以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面积83,343.08㎡,已取得土地证,不动产权证书编号粤(2021)湛江开发区不动产权第0015586号。本项目已取得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和招商局出具的《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12-440800-04-01-558509),环评手续正在办理中。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目前经营所需而做出的合理决策,有助于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是公司基于自身发展规划而进行的必要调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本次变更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八、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备查文件

  1、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公告编号:2021-020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7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2月21日以书面及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霍吉良先生主持,董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公告编号:2021-022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月13日   15点 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江苏扬子江重型装备产业园沿江公路2667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月13日

  至2022年1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12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信息。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具体事项如下:

  (一)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和电子邮件以2022年1月11日17:00以前收到为准),参会人员需现场出示上述证件原件。

  (二)现场登记时间:

  2022年1月11日09:30-11:30、13:30-15:30。

  (三)登记地点:

  江苏省张家港江苏扬子江重型装备产业园沿江公路2667号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于佳

  电话:0512-89592521

  邮箱:investor@cnlbt.com

  地址:江苏省张家港江苏扬子江重型装备产业园沿江公路2667号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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