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21-049
优先股代码:140002 优先股简称:平银优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21年12月23日向各董事发出,表决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6日。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参加的董事14人(包括独立董事5人),董事长谢永林,董事胡跃飞、陈心颖、姚波、蔡方方、郭建、杨志群、郭世邦、项有志、郭田勇、杨如生、杨军、艾春荣和蔡洪滨共14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2021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平安银行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零售互联网贷款风险管理办法》。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长谢永林、董事陈心颖、姚波和蔡方方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郭田勇、杨如生、杨军、艾春荣和蔡洪滨一致同意本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平安银行理财产品销售重要策略、制度和程序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21-050
优先股代码:140002 优先股简称:平银优0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本行”)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给予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租赁”) 综合授信额度等值人民币65亿元,额度期限1年。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平安银行和平安租赁同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平安租赁构成本行关联方。本行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表决情况
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为人民币3641.31亿元、截至三季度末资本净额为人民币4290.51亿元,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等值人民币65亿元,本笔交易占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79%,占本行资本净额1.51%。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本次业务构成本行重大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审批,并对外披露。
本行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长谢永林、董事陈心颖、姚波和蔡方方回避表决。本行独立董事郭田勇、杨如生、杨军、艾春荣和蔡洪滨对前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平安租赁于2012年9月27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1450000 万元,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37层,法定代表人:王志良。主要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0年末,平安租赁总资产2779.61亿元,总负债2368.49亿元,所有者权益411.12亿元,营业收入194.23亿元,净利润38.46亿元。截至2021年9月末,平安租赁总资产2869.38亿元,总负债2412.63亿元,所有者权益456.75亿元,营业收入150.62亿元,净利润33.53亿元。平安租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行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给予平安租赁等值人民币6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额度期限1年。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前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按照商业原则进行,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行作为上市的商业银行,本次关联交易为本行的正常业务,且按商业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授信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过去12个月及本笔拟与平安租赁发生的授信类关联交易金额累计达到人民币68.825亿元(已披露除外)。
七、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行独立董事郭田勇、杨如生、杨军、艾春荣和蔡洪滨对《关于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平安银行关于前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平安银行前述关联交易按商业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前述关联交易也不会影响本行独立性。
八、备查文件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8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