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5 证券简称:大宏立 公告编号:2021-1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董事、总经理兼财务总监LI ZEQUAN先生之配偶程曦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548,36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5731%),计划在自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2年1月19至7月18日)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3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1432%)。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高勇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442,41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4624%),计划在自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2年1月19至7月18日)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1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1156%)。
公司副总经理先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37,95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487%),计划在自公告之日起15交易日后6个月内(即2022年1月19日至2022年7月18日)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5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621%)。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之配偶程曦女士,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高勇先生,副总经理先敬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票的告知函》,先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程曦、高勇、先敬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安排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4、拟减持股份数量:程曦女士计划减持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37,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不超过0.1432%;高勇先生计划减持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10,600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不超过0.1156%;先敬先生计划减持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9,400,占公司总股份比例不超过0.0621%。(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6、减持时间区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个人承诺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程曦女士有关持股承诺如下:
1、其配偶LI ZEQUAN(李泽全)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所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2、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上述发行价格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和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上述承诺主体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高勇先生、先敬先生有关持股承诺如下:
1、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所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2、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上述发行价格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和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上述承诺主体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程曦女士严格遵守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高勇先生与先敬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亦严格遵守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程曦女士、高勇先生、先敬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具体的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为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程曦女士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高勇先生、先敬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程曦女士、高勇先生、先敬先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程曦女士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票的告知函》;
2、高勇先生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票的告知函》;
3、先敬先生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票的告知函》。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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