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28 证券简称:瑞丰银行 公告编号:2021-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7日在公司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7名,实际出席董事17名。同时,夏永潮董事作为浙江永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派董事,因浙江永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本行股份质押比例超过50%,对夏永潮董事表决权进行限制。会议由董事长章伟东主持,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本行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章伟东先生为本行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章伟东先生,1967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柯桥区人大代表。历任绍兴县联社稽江信用社记账员、业务员,绍兴县联社越峰信用社副经理、副主任(全面负责),绍兴县联社稽东办事处副主任、副主任(全面负责),绍兴县联社华舍办事处主任、支部书记,绍兴县联社业务拓展部经理,绍兴县农村合作银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长,绍兴县农村合作银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行长,瑞丰银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行长,瑞丰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瑞丰银行党委委员、行长,瑞丰银行党委书记、行长、董事长。现任本行党委书记、董事长、柯桥区工商联副主席、工商总会副会长、乡贤总会副会长、柯桥区一届人大代表。
表决结果: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推选本行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1、发展战略规划委员会
成员:章伟东、喻光耀、马仕秀
其中主任委员:章伟东
表决结果: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风险管理和关联交易委员会
成员:陈进、张向荣、张勤良
其中主任委员:陈进
表决结果: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和薪酬委员会
成员:蒋岳祥、章伟东、黄卓
其中主任委员:蒋岳祥
表决结果: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计委员会
成员:鲁瑛均、张向荣、黄志刚
其中主任委员:鲁瑛均
表决结果: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
成员:章伟东、虞兔良、贾玉革
其中主任委员:章伟东
表决结果: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成员:沈幼生、沈祥星、夏永潮、严国利、秦晓君
其中主任委员:沈幼生
表决结果: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明确本行第四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本行第四届董事会授权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聘任本行副行长(主持工作)的议案
聘任张向荣先生为本行副行长(主持工作)。
张向荣先生,1977年1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经济师。历任浙江省农信联社计划资金处科员、发展计划处副主任科员、发展计划处主任科员、发展规划处主任科员、发展规划处副处长、战略规划部副总经理,瑞丰银行党委委员。现任本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主持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关于聘任本行副行长的议案
1、聘任严国利先生为本行副行长。
严国利先生,1977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经济师。历任绍兴县信用联社安昌办事处储蓄、记账,柯桥办事处复核,福全办事处记账,绍兴县农村合作银行业务拓展部团体业务科综合岗、行政管理部办公室文秘、公司业务部经理、行政管理部办公室副主任、总行办公室副主任兼执行督察中心经理,瑞丰银行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全)兼绩效管理中心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瑞丰银行党委委员。现任本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表决结果: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聘任秦晓君女士为本行副行长。
秦晓君女士,1980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经济师。历任绍兴县信用联社马鞍办事处储蓄柜员、客户经理,绍兴县农村合作银行办公室秘书、办公室副科级秘书,钱清支行副行长兼营业部主任,大钱门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企业策划办公室主任(正科级),战略企划部副总经理,瑞丰银行战略企划部副总经理(全面负责)兼品牌管理中心经理,零售银行部副总经理(全面负责),零售银行部总经理,瑞丰银行营销总监兼零售金融总部总经理,瑞丰银行党委委员。现任本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表决结果: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聘任宁怡然先生为本行副行长。
宁怡然先生,1980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经济师。历任齐贤支行柜员、站所辅导员、信贷内勤、客户经理,信贷管理部科员,信贷管理中心经理助理,放款中心经理助理,放款中心副经理,大客户营销中心副经理,法律合规部副经理,微贷事业部副总经理(全面负责),微贷事业部总经理,瑞丰银行党委委员。现任本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表决结果: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上述人员的聘任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关于聘任本行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吴光伟先生为本行董事会秘书。
吴光伟先生,1976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经济师。历任海泰软件研究所项目经理、副所长,中国四达上海分公司咨询顾问,上海盖德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资深顾问,瑞丰银行董事会秘书兼瑞丰商学院院长,瑞丰银行董事会秘书兼瑞丰商学院院长、瑞丰研究院执行院长,瑞丰银行董事会秘书兼信息科技部总经理。现任本行董事会秘书兼金融科技部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关于聘任本行首席财务官的议案
聘任郭利根先生为本行首席财务官。
郭利根先生,1969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经济师。历任柯桥支行记账员、主办会计、营业部主任,会计科科长助理,财务会计科副科长(正科级),会计结算科科长,会计结算科科长兼财务核算中心主任,资金财务部副总经理兼财务科科长,资金财务部副总经理(临时负责),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兼财务会计部副总经理,财务会计部总经理兼投资银行部总经理,财务会计部总经理,运营管理部总经理,瑞丰银行首席财务官兼运营管理部总经理,瑞丰银行首席财务官兼金融市场部总经理,首席财务官兼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现任本行首席财务官。
表决结果: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关于聘任本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周建军先生为本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周建军先生,1978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历任柯岩分理处记账、复核、助理会计,财务会计部会计辅导岗,财务管理中心经理助理,计划财务部经理助理,计划财务部副经理,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兼计划财务部经理,资产负债管理部副总经理,资产负债管理部副总经理兼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现任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兼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聘任本行法律合规部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王耿芳先生为本行法律合规部总经理。
王耿芳先生,1973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经济师。历任储蓄、记账、承兑汇票审核管理,风险监管科副科长(全面负责),授信执行科科长,授信管理科科长,信贷管理部副总经理,信贷管理部副总经理兼信贷审查中心经理,风险合规部副总经理兼放款中心经理,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全面负责)兼放款中心经理,风险管理部总经理,金融市场板块风控部总经理,风险管理部总经理。现任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兼法律合规部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聘任本行审计部经理的议案
聘任骆亚峰女士为本行审计部经理。代为履职审计部负责人职责,负责审计部工作。
骆亚峰女士,1985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审计师职称。历任综合柜员、客户经理、审计员,审计部资产业务审计中心经理助理,审计部资产业务审计中心副经理,审计部资产业务审计中心经理。现任审计部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聘任本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曹驰先生为本行证券事务代表。
曹驰先生,1990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曾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高级经理。现任董事会办公室副经理。
特此公告。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01528 证券简称:瑞丰银行 公告编号:2021-023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7日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俞广敏监事主持,会议应到监事9人,实到监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本行第四届监事会监事长的议案
选举俞广敏先生为本行第四届监事会监事长。
俞广敏先生,1968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师。历任绍兴县信用联社下方桥信用社柜员,齐贤办事处信贷员、业务员,央茶湖分理处主任,绍兴县农村合作银行马鞍办事处主任,齐贤支行行长,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兼资管科长,资金财务部总经理兼资金营运科科长,信贷管理部总经理,公司业务部总经理,信贷管理部总经理,战略企划部总经理,瑞丰银行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瑞丰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瑞丰银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瑞丰银行党委委员、监事长,瑞丰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现任本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推选本行第四届监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及明确日常办事机构的议案
1、提名委员会
成员:顾洁萍、俞广敏、田建华、徐爱华、王国良
其中主任委员:顾洁萍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监督委员会
成员:章国荣、潘栋民、张晓鸿、王国良、宋晖
其中主任委员:章国荣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01528 证券简称:瑞丰银行 公告编号:2021-021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2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笛扬路1363号瑞丰银行三楼一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行”)董事会召集,由章伟东董事长主持,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本行《章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6人,出席1人,董事俞俊海、马仕秀、凌渭土、沈祥星、张勤良、沈冬云、沈幼生、虞兔良、夏永潮、张礼卿、田秀娟、邬展霞、钱彦敏、宋华盛、陈进因公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9人,出席2人,监事潘金波、徐爱华、田建华、虞建妙、刘建明、骆越峰、潘栋民因公未能出席;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吴光伟出席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01议案名称:选举章伟东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2议案名称:选举张向荣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3议案名称:选举严国利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4议案名称:选举秦晓君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5议案名称:选举马仕秀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6议案名称:选举沈祥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7议案名称:选举张勤良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8议案名称:选举沈幼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9议案名称:选举虞兔良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0议案名称:选举夏永潮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1议案名称:选举喻光耀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2议案名称:选举陈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3议案名称:选举贾玉革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4议案名称:选举黄志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5议案名称:选举黄卓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6议案名称:选举蒋岳祥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7议案名称:选举鲁瑛均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选举徐爱华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选举田建华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选举潘栋民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选举章国荣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外部监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选举顾洁萍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外部监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选举张晓鸿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外部监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蔡含含、陶猛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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