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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11        证券简称:新光光电       公告编号:2021-04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和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2021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21年12月27日,在股东大会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后,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修改<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改<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以及《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已经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021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康为民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王玉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康为民先生、王玉伟先生的简历,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二、 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

  为使公司董事会能够顺利、高效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其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职能作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各位董事的专业技能、履历背景等实际情况,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康为民先生、王玉伟先生、康立新女士、曲波女士、高修柱先生、齐荣坤先生、曹如鹏先生,其中康为民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曹如鹏先生、王玉伟先生、齐荣坤先生,其中曹如鹏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齐荣坤先生、康为民先生、高修柱先生,其中齐荣坤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高修柱先生、康立新女士、曹如鹏先生,其中高修柱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曹如鹏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委员的个人简历,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三、 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已经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四届第一次职 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021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刘波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刘波女士的简历,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四、 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康为民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王玉伟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聘任曲波女士、仇帅辉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赵学平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其中,王玉伟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格备案,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康为民先 生、王玉伟先生、曲波女士的简历,请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1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仇帅辉先生、赵学平先生的简历,请详见本公告附件。

  五、 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国兴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各项工作,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陈国兴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陈国兴先生的简历,请详见本公告附件。

  六、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51-58627230

  电子邮箱:zqb@xggdkj.com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路1294号

  特此公告。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8日

  附件: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 仇帅辉先生个人简历

  仇帅辉,男,1985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东北农业大学毕业,本科学历,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专业。2010年6月至2018年12月,历任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机械工程师、机械室主任助理、机械室主任、研发中心主任助理兼项目管理办公室主任;2019年1月至今任公司民品事业部副总经理。

  2. 赵学平先生个人简历

  赵学平,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职称。历任北京中成越洋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会计、北京中洲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理、辽宁三三工业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财务负责人,2021年5月31日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3. 陈国兴先生个人简历

  陈国兴,男,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燕山大学毕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学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证书,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企业改制上市实务研讨班专业培训结业证书。2011年7月至2013年3月任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炼钢总厂自动化技术员;2013年3月至2015年11月任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集团人事处科员、集团办公室科员,中国永联村党委办公室科员。2015年12月至今就职于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证券部,现任公司监事、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部长。

  

  证券代码:688011        证券简称:新光光电       公告编号:2021-050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7日在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路1294号公司8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刘波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已经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选举了刘波女士、陈国兴先生为监事,并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李卫星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监事会选举刘波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特此公告。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11          证券简称:新光光电      公告编号:2021-048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2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路1294号8楼801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康为民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石磊律师、张力律师出席了会议并作见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获审议通过;

  2、议案 1、2、3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石磊律师、张力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8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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