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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21-096

  

  股东刘辉(国通信托?恒升318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深圳精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精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精一玖玖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嘉兴乾德精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乾德精一”)的一致行动人刘辉女士及深圳精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精一”)的通知,获悉刘辉女士通过“国通信托?恒升318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深圳精一通过其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深圳精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精一玖玖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精一玖玖一号私募基金”)于2019年12月5日至2021年12月27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93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情况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的股份为刘辉女士委托设立的信托计划及深圳精一管理的精一玖玖一号私募基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取得的公司股份,不适用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乾德精一于2021年6月29日出具的《承诺函》“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直至承诺期限届满之日,本合伙企业保证不会以直接或间接方式减持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若本合伙企业违反前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合伙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上述承诺期限至2022年8月29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乾德精一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该承诺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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