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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持续 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878     证券简称:浙商证券    公告编号:2021-09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签订保荐协议,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担任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华泰联合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终止。华泰联合证券指派孙泽夏女士、龙定坤先生担任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5日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由于发行需要,公司于2021年12月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签订保荐协议,聘请华安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机构。自公司与华安证券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华安证券将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承接原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持续督导义务和相关工作。华安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林斗志先生、陈一先生(简历详见附件)负责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以及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9日

  附件

  保荐代表人简历

  林斗志先生,保荐代表人,现任华安证券投行业务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安徽投行一部总经理。曾主持或参与完成的项目有:科大讯飞(002230)IPO、君禾股份(603617)IPO、恒源煤电(600971)IPO、江苏三友(002044)IPO、中钢天源(002057)IPO、交建股份(603815)非公开发行、皖通高速(600012)20亿元公司债、皖北煤电10亿元企业债等项目。

  陈一先生,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现任华安证券安徽投行一部董事总经理。作为现场负责人完成君禾股份(603617)IPO发行上市;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曲美家居(603818)重大资产购买独立财务顾问、君禾股份(603617)公开发行可转债,完成恒升机床(831690)、惠洲院(832917)、韩华建材(834323)新三板挂牌及定增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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