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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330        证券简称:宏力达       公告编号:2021-028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前,上海品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品华投资”)持有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6,016,1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02%。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且已于2021年10月15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品华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00%。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2022年1月5日至2022年7月4日,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

  2、若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减持计划将作相应调整。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品华投资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将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股份的,减持程序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4)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企业的承诺,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愿意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之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上述计划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自主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等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本次减持计划系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东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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