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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转让暨关联交易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84              证券简称:东山精密             公告编号:2021-07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山精密”)于2021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收到深圳东山精密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东山”)偿付的剩余“大尺寸显示业务资产转让价款” 5.4亿元本金及相应利息。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永刚、袁永峰关于资产转让暨关联交易事项已全部履行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转让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2018年7月12日、2018年8月10日,东山精密及子公司东莞东山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东山”)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永刚、袁永峰签署了《大尺寸显示业务相关资产转让的意向性协议》、《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资产转让协议》”)。根据《资产转让协议》的交易安排,公司将待出售的大尺寸显示业务相关资产整合至深圳东山,然后将所持深圳东山100%股权转让给袁永刚、袁永峰共同控制的苏州东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扬投资”),从而实现上述非核心业务资产的出售(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

  根据相关协议,本次交易相关款项的金额及具体支付时间安排如下:

  

  深圳东山于2018年9月17日完成股权转让工商变更手续,东扬投资应付东山精密的股权转让款5,405.91万元已按期支付完毕。

  2020年4月3日,深圳东山按照相关协议约定按期向公司支付了3.31亿元,深圳东山尚应付资产转让价款本金7.72亿元及相应利息。

  二、《资产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事项

  2020年4月,公司及子公司东莞东山,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永刚、袁永峰及其控制的深圳东山签署了《资产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公告日期:2020年4月3日、公告编号:2020-039),对于剩余大尺寸显示业务资产转让价款的偿付做出安排:

  (1)2020年6月30日前,深圳东山向东莞东山偿付1亿元本金及相应利息,2020年12月31日前偿付1.32亿元本金及相应利息;

  (2)2021年12月31日前,深圳东山向东莞东山偿付5.4亿元本金及相应利息,累计支付完毕7.72亿元本金及相应利息。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

  三、资产转让后续款项支付进展

  深圳东山按照《补充协议》的约定及时履行了相关付款义务,分别于:

  2020年6月20日,东莞东山收到深圳东山偿付的1亿元本金及相应利息;

  2020年12月21日,东莞东山收到深圳东山偿付的1.32亿元本金及相应利息;

  2021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东莞东山收到深圳东山偿付的5.4亿元本金及相应利息。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四、本次交易完成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28日,深圳东山已累计向东莞东山支付本次交易价款11.03亿元及相应利息,东扬投资已累计向东山精密支付股权转让款0.54亿元,深圳东山和东扬投资已支付完毕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全部款项11.57亿元及相应利息。

  至此,本次交易中各方义务均已履行完毕,本次资产转让暨关联交易事项已全部完成。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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