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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2021-05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5月21日《关于核准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950号)核准,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2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7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6.43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4,521.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7,082.62万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 年6月5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5)验字第60646608_H01 号《验资报告》。

  (二)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5月13日《关于核准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96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7月1日向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上善若水发展有限公司、广西宏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7,162,17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5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1,233.52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9,965.58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7月11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9]第4503000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管理情况

  (一)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江南支行、交通银行南宁福建园支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邕州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5年6月5日,公司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述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等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情况如下表所示:

  

  (二)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和《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分别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福建园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江南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9年7月25日,公司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述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等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情况如下表所示: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一)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投入五象新区玉洞大道供水管道一期工程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南宁市河南水厂改造扩建一期工程和五象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进行结项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3,148.51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21-047)。公司已将上述剩余募集资金转入公司基本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

  (二)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全部5个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江南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福建园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邕州支行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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