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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21-111

  转债代码:128100                    转债简称:搜特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搜于特集团”或“公司”)于2021年7月3日发布了《2021-056: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披露了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诉东莞市搜于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搜于特集团一案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道滘支行诉搜于特集团、马鸿先生一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等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一、 公司上述2宗重大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2021年12月28日,公司收到了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对上述2个案件的一审民事判决书。

  1、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诉东莞市搜于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搜于特集团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2021)粤 1971民初13793 号]主要判决内容如下:

  (1)被告东莞市搜于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应当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偿还承兑汇票垫付款本金39,863,666. 65元及利息(截至2021年2月28日,利息89,488. 54元,后续利息对尚欠本金按每日万分之五计收,计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

  (2)被告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诉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依法向被告东莞市搜于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追偿;

  (3)驳回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其他诉讼请求;

  (4)驳回被告东莞市搜于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全部反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道滘支行诉搜于特集团、马鸿先生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2021)粤1971民初13938 号]主要判决内容如下:

  (1)被告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当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道滘支行偿还贷款本金30,000,000元、利息70,810. 11元及罚息、复利,截至2021年9月22日,罚息869,255. 56元、复利2,343. 42元,后续罚息对逾期本金按照贷款利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75个基点(一个基点为0. 01%)]上浮40%计算,后续复利以利息70,810.11元为基数,按罚息利率计算,罚息和复利均计至借款本息实际清偿之日止;

  (2)被告马鸿对上诉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马鸿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依法向被告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追偿;

  (3)驳回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道滘支行其他诉讼请求;

  (4)驳回被告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反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公司其它已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1年7月3日、2021年7月31日、2021年9月28日、2021年11月5日发布了《2021-056: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2021-070:关于累计新增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2021-088:关于累计新增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2021-097:关于累计新增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披露了截至2021年11月4日,公司累计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合计39项,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 等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现将部分小额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三、诉讼、仲裁案件对公司的影响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诉东莞市搜于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搜于特集团一案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道滘支行诉搜于特集团、马鸿先生一案一审判决目前尚未生效。如判决生效后,公司未能如期履行判决,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道滘支行可能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公司资产进行处置。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做好相关应对工作,依法依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 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粤1971民初13793号;

  2、 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粤1971民初13938号。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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