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04          证券简称:鹏博士      公告编号:临2021-119

  债券代码:143143          债券简称:17鹏博债

  债券代码:143606          债券简称:18鹏博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财证券”)出具的《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变更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川财证券原委派朱军先生、许奇志先生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因许奇志先生工作变动,其不再担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川财证券委派王静雅女士接替许奇志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责任。

  本次变更后,川财证券负责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朱军先生、王静雅女士。

  公司董事会对许奇志先生在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31日

  附件:王静雅女士简历

  王静雅,注册会计师,保荐代表人。曾参与天房发展、新松医疗、爱慕IPO第一期上市辅导及河南凯旺IPO等项目;并在前期质控审核阶段参与审核多起挂牌上市及并购重组项目。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