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23 证券简称:世茂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74
债券代码:155142 债券简称:19世茂G1
债券代码:155254 债券简称:19世茂G2
债券代码:155391 债券简称:19世茂G3
债券代码:163216 债券简称:20世茂G1
债券代码:163644 债券简称:20世茂G2
债券代码:175077 债券简称:20世茂G3
债券代码:175192 债券简称:20世茂G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保证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20沪世茂MTN001,债券代码:102000028)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付息资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名称: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2、债项名称: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3、债项简称:20沪世茂MTN001
4、债项代码:102000028
5、发行金额:5亿元
6、发行时间:2020年1月8日
7、发行期限:3年
8、债项余额:5亿元
9、本计息期债项利率:4.12%
10、利息支付日:2022年1月9日
11、本期应偿付利息金额:20,600,000.00元
12、主承销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存续期管理机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登记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15、受托管理人:无
16、评级情况:AAA(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17、信用增进安排:无
二、付息相关事宜
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付息资金由发行人在规定时间之前划付至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收款账户后,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在付息日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日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三、相关机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发行人: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岩
联系方式:021-20203388
2、存续期管理机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嘉勇、黄鼎
联系方式:021-68887161、68887640
3、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运营部
联系人:谢晨燕、陈龚荣
联系电话:021-23198787、23198888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0823 证券简称:世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5
债券代码:155142 债券简称:19世茂G1
债券代码:155254 债券简称:19世茂G2
债券代码:155391 债券简称:19世茂G3
债券代码:163216 债券简称:20世茂G1
债券代码:163644 债券简称:20世茂G2
债券代码:175077 债券简称:20世茂G3
债券代码:175192 债券简称:20世茂G4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15号金桥红枫万豪酒店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许荣茂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到会,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总裁吴凌华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及网络相结合的投票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长许荣茂先生、副董事许薇薇女士、董事王颖女士、独立董事钱协良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2人,监事长汤沸女士、监事冯沛婕女士、监事杨煜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董事会秘书俞峰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不竞争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关联方转让资产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2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峰盈国际有限公司、上海世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西藏世茂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合计2,743,974,995股。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方祥勇、林雅娜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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