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65 证券简称:立达信 公告编号:2021-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1511号B栋9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李江淮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夏成亮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4、 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1/2以上审议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1、议案2为单独统计中小股东投票结果的议案。
3.本次会议议案2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参与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李江淮、米莉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潇帆、李永川,四位关联股东合计持有342,007,200股表决权。上述关联股东已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过程中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许理想、潘舒原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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