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7 证券简称:上能电气 公告编号:2021-09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进行延长,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70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33.36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1.6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673.9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063.74 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5,610.17万元。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并于2020年4月7日出具了“苏公W[2020]B021 号”《验资报告》。
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募集资金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主要原因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为扩大光伏逆变器产品的销售渠道,促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对“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变更后营销网络实施地点为无锡总部,新设阿联酋、西班牙和印度,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
变更后的“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除无锡总部外,新设阿联酋、西班牙和印度,因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世界各国执行疫情防控政策,公司在海外进行的营销网络建设工作受到了一定影响。为了确保“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建设质量,结合项目当前的实施进度,在不改变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前提下,经过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从2021年12月延期至2022年6月。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将本着对股东负责的原则,加强对项目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计划进行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履行的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根据公司对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的研究,同意对公司“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进行延期,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2 年6月。
2、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2年6月。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对公司“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进行延期,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2 年6月。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实际情况审慎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政策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综上,保荐机构对上能电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30日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能电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上能电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7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上能电气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33.36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21.6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673.91万元,扣除本次发行的发行费用人民币4,063.74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610.17万元。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4月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苏公W【2020】B021号《验资报告》。公司按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根据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等情况,经过审慎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拟将以下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四、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为扩大光伏逆变器产品的销售渠道,促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对“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变更后营销网络实施地点为无锡总部,新设阿联酋、西班牙和印度。
变更后的“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除无锡总部外,新设阿联酋、西班牙和印度,因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世界各国执行疫情防控政策,同时为员工安全考虑,公司通过网络及电话等多种措施与国外客户沟通,尽力开展市场拓展工作。直至疫情逐渐好转,员工接种疫苗后,公司销售人员开始前往阿联酋、西班牙和印度进行市场开拓和营销网络建设工作。这导致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不及预期,无法按照原计划于2021年12月完成。
五、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将本着对股东负责的原则,加强对项目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计划进行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实际情况审慎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政策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综上,保荐机构对上能电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
唐 涛 余银华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0日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文件并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后,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议案涉及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2年6月。
纪志成(签字):
熊源泉(签字):
权小锋(签字):
2021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 300827 证券简称:上能电气 公告编号:2021-090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2月28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会议于2021年12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陈运萍列席了本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德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监事会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对公司“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进行延期,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2 年6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1)。
表决结果:经审议,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 300827 证券简称:上能电气 公告编号:2021-089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2月28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会议于2021年12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根据公司对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的研究,同意对公司“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进行延期,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2 年6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1)。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经审议,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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