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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1-1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董事会无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24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于2021年12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柯云峰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行政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结合目前市场发展和公司经营规划等因素,经研究后,对“直营连锁门店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对“玉林现代饮片基地项目”、“茂名大参林生产基地立库项目”进行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1-102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监事会无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24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于2021年12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智慧先生主持。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结合目前市场发展和公司经营规划等因素,经研究后,对“直营连锁门店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对“玉林现代饮片基地项目”、“茂名大参林生产基地立库项目”进行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1-103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结合目前市场发展和公司经营规划等因素,经研究后,对“直营连锁门店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对“玉林现代饮片基地项目”、“茂名大参林生产基地立库项目”进行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9年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226号)核准,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1,000.00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1,5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8,5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235.80万元,加上发行费用中可抵扣进项税98.25万元,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8,362.4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2-11号)。

  (二)2020年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981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1,405万张,发行价为每张人民100元,共计募集资金1,405,000,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税)13,254,716.98元后募集资金为1,391,745,283.02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不含税)合计人民币2,265,188.69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89,480,094.3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55号)。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直营连锁门店建设项目”。截至2021年12月30日,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对该项目进行结项。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

  (一)原项目计划及具体调整方案

  公司结合当前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进行了调整,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如下: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1、玉林现代饮片基地项目

  玉林现代饮片基地项目的部分生产设备需要试生产通过后方可验收并支付货款,目前该项目仍有部分生产设备尚未完成试生产验收,相应货款未达到支付节点。公司根据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实际建设情况,决定将上述项目完工日期延至2022年12月31日。

  2、茂名大参林生产基地立库项目

  受新冠疫情反复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茂名大参林生产基地立库项目工程进度放缓、设备购置及安装进度有所延后,影响了募投项目的整体实施进度。此外,本项目完工后须经相关部门验收通过后方可投入使用,公司根据本次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决定将上述项目完工日期延至2022年12月31日。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未调整项目的内容,募投项目的可行性也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客观需要作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

  我们一致同意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客观需要作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

  我们一致同意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独立意见;

  3、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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