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1-05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2月30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1年12月27日通过邮件、电话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清海先生提议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购买自动化物流系统及配套设备的议案》
董事会对交易对方: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自所”)的背景、履约能力均进行了审核,认为对方具备履行并承担合同约定义务的能力,本次合同签订系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基础上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内容真实、有效,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北自所签订相关合同,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采购相关事宜。
本次交易公司拟与北自所签订《供求合同》,向其购买自动化物流系统一套,包括相应的工程技术、安装、售后服务及价值为本合同总价1%的备品备件。合同总价款为49,990,000元人民币(含税)。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支付上述款项。
本次购买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购买自动化物流系统及配套设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供求合同》及技术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1-058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购买自动化物流系统及配套设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
本合同双方计划于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甲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签订, 在双方高层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后生效。
2、风险提示
该合同履行存在不可抗力造成影响的风险,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3、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一、交易概述
为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与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自所”、“乙方”)签订《供求合同》,向其购买自动化物流系统一套,包括相应的工程技术、安装、售后服务及价值为本合同总价1%的备品备件。合同总价款为49,990,000元人民币(含税)。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支付上述款项。
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购买自动化物流系统及配套设备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北自所签订《供求合同》,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采购相关事宜。
本次购买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教场口街1号3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振林
注册资本:12,167.0643万人民币
营业执照注册号:91110102743318765H
主要股东: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服务;专业承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电子产品、机械设备;软件开发;工程设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北自所为本次交易乙方,其与公司、前十名股东、董监高等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北自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标的:自动化物流系统一套,包括相应的工程技术、安装、售后服务及价值为本合同总价1%的备品备件;
2、交易金额:合同总额为4,999万元人民币(含税);
3、定价依据:定制化系统,双方协商定价;
4、交易资金来源: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支付上述款项;
5、支付方式及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乙方正式发货(以乙方出库单或相关证明材料送达甲方时间为准)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0%;合同项下所有系统、设备经验收合格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5%;验收合格满1年后,如所有技术指标、标准均达约定,无任何质量问题或瑕疵,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
6、交付时间:预计整个工期为合同生效后(以2022年1月1日合同生效为例,如合同生效时间延后,工期顺延),2022年8月1日开始发货,2023年1月1日前完成安装调试,整个工期从合同签订并收到甲方预付款后开始计算。合同签订1个月内提供土建最终条件;
7、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双方应当友好协商,通过变更合同等方式进行调整,如无法就合同履行另行达成一致,违约方应当承担相应本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
8、争议和仲裁: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生效条件:在双方高层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后生效;
10、其他条款:本合同为双方的完整协议,无其他书面或口头协议。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购买自动化物流系统及配套设备将有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投产,将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供货能力,从而更好地满足市场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增强公司的整体实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市场竞争力,巩固行业地位。
2、本次交易金额为4,99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3.52%。根据设备到货进度,预计将对设备投产当年及以后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3、以上采购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产生依赖性。
五、风险提示
由于合同履行期较长,可能会因为国家的政策、市场、金融环境等不确定因素的变化以及乙方制造进度、交货时间、调试进度等因素影响本合同的履行程度及项目进度,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次交易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董事会对合同签订的分析说明
董事会对交易对方的背景、履约能力均进行了审核,认为对方具备履行并承担合同约定义务的能力,本次合同签订系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基础上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内容真实、有效,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供求合同》及技术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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