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美丽生态          证券代码:000010       公告编号:2021-1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30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飞霖先生主持,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延长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代礼平女士、姚惠良先生、庞博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

  二、《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2)。

  三、《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03)。

  特此公告。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0日

  

  证券简称:美丽生态             证券代码:000010           公告编号:2021-101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

  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年1月19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为2021年1月19日至2022年1月18日。

  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21号),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批复的有效期为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截至目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未发行。

  二、本次延长有效期的审核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1月18日,除对上述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进行延长外,公司关于本次发行的原方案及授权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公司上述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表决方式审议通过。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

  公司本次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及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主要是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顺利推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在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的前提下,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及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主要是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顺利推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延长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0日

  

  证券简称:美丽生态          证券代码:000010       公告编号:2021-102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等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采用年薪制:年薪=基本年薪+绩效工资,其中董事长基本年薪为68.6万元,副董事长基本年薪为56万,绩效工资依据考评结果发放;

  2、公司独立董事每年津贴为15万元人民币;

  3、公司董事在公司任管理等其他职务的,按照所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未担任公司管理等其他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职工监事在公司按照其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未担任实际工作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采用年薪制:年薪=基本年薪+绩效工资,具体如下表:

  

  四、薪酬发放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按月发放;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因参加公司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工资,将根据《公司管理层绩效考核制度》进行考评。绩效工资的上限为基本年薪的45%,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在子公司领取的,将不被纳入本次薪酬方案范围内,按照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业绩提成规定发放。

  五、其它规定

  1、本薪酬方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2、上述薪酬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部分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特此公告。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30日

  证券简称:美丽生态          证券代码:000010           公告编号:2021-103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各位股东:

  根据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将召开本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1月18日(星期二)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年1月18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第一次投票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6、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11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光明南路1号升龙汇金大厦39层3901-3907。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延长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参见2021年12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资料,与相关事项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电话登记、传真登记、信函登记。

  1、股东登记和现场表决时需提交文件:

  (1)个人股东: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

  (2)法人股东: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证券账户、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

  (1)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个人股东证券账户;

  (2)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2022年1月17日(星期一)9:00-12:00、14:00-17:00;2022年1月18日(星期二)9:00-12:00。

  (三)登记地点:本公司董秘办。

  (四)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受托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新的网络投票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光明南路1号升龙汇金大厦39层3901-3907。

  邮政编码:350000

  联系电话:0755-88260216   传真:0755-88260215

  联系人:何婷

  (二)现场会议费用:出席现场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 “360010”,投票简称“美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