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自查发现,公司于2021年1月1日向深圳市达欣贸易有限公司(简称“达欣公司”)转账了人民币8,000万元及5,087.5万元两笔款项,合计13,087.5万元。经核查,上述款项的转出,公司未与达欣公司签订商务合同,也未发生实质性的商务经济往来,且未经过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策审批和内部签字审批流程,付款凭证中仅有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关联人即时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的签字及财务管理中心资金结算部副经理的个人名章。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款项尚未归还,原实际控制人关联人疑似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3,087.5万元。
二、公司采取的措施
针对上述自查发现的问题,公司将采取以下具体整改措施消除上述事项及其影响:
1、针对原实际控制人关联人疑似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公司已发函至达欣公司、叶洪孝先生及其他相关当事人,督促其尽快归还上述款项。
2、根据疑似占用资金方实际清偿的进展情况,公司不排除通过法律措施收回上述款项,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加强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对资金使用严格执行申请、审批、复核、支出流程,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4、加强内部控制培训,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的水平。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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