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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1-1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增加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12月15日,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召开公司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本次会议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30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上午9:15-9:25,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凤凰中路37号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藤明波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6人,代表股份281,732,71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898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279,424,9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588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6人,代表股份2,307,77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10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8人,代表股份4,962,84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67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655,07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57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6人,代表股份2,307,77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104%。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胡国英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81,190,6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76%;反对53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09%;弃权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0,7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0768%;反对53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8365%;弃权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66%。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经验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1-145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2月30日在公司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胡国英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后,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经全体监事推举,会议由胡国英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胡国英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选举胡国英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届满时止。胡国英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30日

  附:

  胡国英女士简历

  胡国英,生于1972年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财务审计专业,高级会计师。1994年9月至2000年3月,在四川西普油脂化工股份公司担任主办会计;2000年5月至2005年6月,在绵阳爱迪网络集成工程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副总经理;2005年7月至2007年9月,在四川中城建筑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2007年10月加入富临集团,曾任富临集团审计部二处处长、监事会主席助理,现任富临集团监事;2021年12月14日至今,任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

  截止目前,胡国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富临集团担任监事职务,其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2.4规定之情形。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1-146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胡国英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胡国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富临集团担任监事职务,其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2.4规定之情形。

  特此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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