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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139        证券简称:康惠制药        公告编号:2021-05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信托”)、长

  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信托”)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购买中融信托及长安信托理财产品各3,000万元人民币,共计6,000万元人民币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融-圆融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长安信托·稳健

  增利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委托理财期限: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2月26日,60天;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2月28日,59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号)】

  一、 理财产品到期收回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5日、2021年9月28日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长安信托3,000万元理财产品和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3,000万元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7日、2021年9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1-037号、2021-043号公告)截止本公告日,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全部到期收回,具体情况如下:

  

  二、 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 委托理财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信托理财产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 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 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保证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下,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同时,财务部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2、公司审计部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4、额度内的资金只能用于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经公司审慎评估,本次委托理财符合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与中融信托签署了《中融-圆融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信托合同》,于2021年12月30日与长安信托《长安信托·稳健增利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主要合同条款如下:

  

  (二)委托理财资金投向

  中融-圆融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金投向: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信托产品,主要投资于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交易所及银行间市场债券以及固定收益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期限在 1 年以内的债券逆回购、信托计划或信托受益权、附加回购的债权或债权收益权及委托人认可的其他固定收益类产品)等。

  长安信托·稳健增利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金投向: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信托产品用于银行间及交易所市场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金融债、央票、企业债、中期债券、短期融资券等)、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上市的流通股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品种(包括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品种,且仅限于精选层)、债券逆回购、银行同业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信托业保障基金、可转换债券、指数基金、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其他资产管理计划(包括但不限于信托收益权、固定收益类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基金专项子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起的资产管理计划),以及法律法规允许投资的其他低风险、流动性良好的短期金融工具等。上述产品对应的基础资产不得为非标准化金融资产且不得超出上述投资品种。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与产品发行主体保持密切联系,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信息。公司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1、受托方基本情况及财务指标

  

  2、关联关系说明

  中融信托及长安信托均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3、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公司已对中融信托及长安信托基本情况作了相应了解,具体情况如下:

  中融信托前身系哈尔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成立于1987年。2002年5月重新登记并获准更名为“中融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2007年7月,公司获准重新登记并取得新的金融许可证,更名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120亿元,主要从事各类信托业务。2020年中融信托实现营业总收入55亿元,净利润13.79亿元。中融信托2020年度行业评级为A。

  长安信托前身是西安市信托投资公司,于1986年8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成立初为国有独资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注册资本5000万元。2011年11月,整体改制并更名为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资金信托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融资租赁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2020年的行业评级为B+。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26,161.46万元,本次认购信托理财产品金额为6,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22.93%。公司本次认购的信托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造成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证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未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会计处理方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其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

  六、 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信托计划均不承诺保本和最低收益,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受托人在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标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保管人风险、流动性风险、投资风险、信托期限变更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及不可抗力因素出现的其它风险。

  公司将与产品发行主体保持密切联系,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用于投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信托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1-016号公告)。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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