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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88559         证券简称:海目星        公告编号:2022-074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部分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目星”或“公司”)股东、监事刘明清持有公司股份1,22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6149%;公司副总经理周宇超持有公司股份1,04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5201%。

  上述股份(除公司监事刘明清持有的6,000股)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且已于2021年9月9日起上市流通。公司监事刘明清持有的6,000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由二级市场购入。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1年10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刘明清拟减持数量不超过307,4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1537%;周宇超拟减持数量不超过260,0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1300%。

  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收到以上董监高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21年12月31日,刘明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07,42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537%;周宇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59,95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300%。刘明清和周宇超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完成。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部分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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