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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公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上统称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和《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20〕22号),自2022年1月1日起,本公司旗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暂停客服电话服务的公告

  因客服系统升级,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于2022年01月01日12:00至17:00期间暂停客服电话(4006788533/4006788999/ 0755-82353668)服务。投资者如有需要可通过本公司官方微信(微信号:penghuajijin)、官网(www.phfund.com.cn)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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