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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 及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上接C14版)

  长城军工研究院整合了长城军工优质科研资源,先后组织了长城军工核心项目研制和关键技术攻关的工作,取得了一系列标志性科研成果,尤其在飞行器结构设计、集群策略研究、自适应性研究方面已取得突破性进展;同时,长城军工研究院拥有结构设计、仿真设计、电气设计和软件开发等专长的专业研发团队,具有较强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和经验,将为本项目顺利实施提供坚实保障。

  (2)较为完善的科研生产基础条件、研制环境和经验丰富的技术协作单位

  长城军工研究院已建立先进的半实物仿真环境,积累了丰富的气动计算、自适应性系统设计、仿真计算、仿真试验评估等经验和数据库,具备开展半实物仿真试验评估、验证关键技术研究的基础,可为飞行器研制提供必要的设计、仿真、试验和评估验证条件。

  长城军工所属神剑科技、东风机电是我国重要的常规国防装备、探测和导航设备的研制和生产基地,长期从事巡飞弹药的技术攻坚工作,在相关领域具备一定技术储备,已形成较为完善的相关门类研发生产条件和产业链条。长城军工研究院与神剑科技、东风机电可在该项目研发及工程化过程中实现最大程度的资源共享,为本项目实施降低研发成本和制造、贮存成本,为后续的市场推广占得先机。

  长城军工研究院秉持“小核心大协作”的开放合作理念,坚持走产学研相结合的路径,与国内有关科研院所深入开展技术协作,建立了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长期友好合作关系,经过十余年的基础研究,先后攻克了多项飞行器集群的相关核心技术,处于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

  4、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6,554.00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5、项目建设期

  本项目建设期为3年。

  6、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为研发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7、项目审批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项目已取得安徽省委军民融合办的项目备案(皖融办科函〔2021〕175号)。本项目为研发项目,无具体生产环节,项目实施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项目不属于环评审批或备案范围,无需办理环评报批手续。

  (六)超高强度预应力锚固体系研发条件建设项目

  1、项目建设概况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满足超高强度锚固体系研发需具备的软硬件条件,适应未来市场发展需求

  随着桥梁建设技术的发展,大跨度的桥梁标准化生产已成趋势,大跨度梁施工基本采用现浇或增大预制梁截面,施工复杂,难度较大,工程成本高,而现行标准预应力体系执行1,860Mpa级标准,仅适用于≤32.5m的桥梁。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组织,铁科院铁建所牵头编制的相关技术标准在现有1,860MPa预应力锚具产品的技术要求基础上,增加了2,100MPa~2,400MPa的更高强度预应力体系的锚具技术要求。未来,随着配套标准的推广实施,相应的超高强度预应力筋和与之配套的锚固组件将得到广泛应用。

  目前,金星预应力已具备2,000MPa级以下的高强度预应力锚固体系研发条件,但现有研发中心的软硬件设施难以满足2,000MPa级以上超高强度预应力锚固体系的研发要求,需建立相应的超高强度预应力锚固体系研发条件。

  (2)填补国内行业空白,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工程预应力锚索锚固是预应力混凝土体系中的关键技术。目前预应力混凝土已成为国内外土建工程最主要的一种结构材料,且预应力锚固技术已扩大应用到型钢、砖、石、木等各种结构材料,并用以处理结构设计和施工中常规技术难以解决的各种疑难问题。近年来,我国在土木工程投资尤其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建设规模、建设速度均居世界前列,在桥型跨度、施工方法、技术工艺方面均实现了突破性发展,部分预应力混凝土桥梁的修建技术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然而,目前适用于大跨度、高荷载混凝土建筑的超高强度预应力锚固体系产品研发尚处于探索和发展阶段,长期以来无相应产品的生产,对于国外产品依赖程度较高。

  本项目将配置良好的软硬件条件,搭建全新的技术研发平台,助力金星预应力在中试条件下合理优化各种工艺参数,逐步提高锚具工业生产中的自动化程度,实现超高强度的预应力锚固组件的产业化,填补国内空白,实现国产替代,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3)引进、培养及储备相关专业人才,夯实可持续发展基础

  本项目将通过与铁科院、中国建筑研究院、安徽建筑大学等院校进行产学研合作,培养、引进相关专业技术人才,形成高低搭配、中青结合、与研究内容相适应的技术团队,建设具有前瞻性、基础性、应用性技术研发中心,搭建铁路、公路桥梁基础建设锚固体系关键产品的技术开发平台。

  通过厚植预应力领域前沿技术开发、智能制造等方面技术根基,本项目将为金星预应力在行业领域争先进位,健康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技术实力与优势为项目实施提供了保障

  经过多年的预应力锚具研发、生产和创新,金星预应力主导创建了安徽省预应力锚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并荣获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合肥市工业设计中心、安徽省产学研示范企业、安徽省自主创新示范企业等荣誉,其坚实的技术基础和独特的军工技术优势为建设超高强度预应力锚固体系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2)人才储备初具规模,具有较强先发优势

  作为基础建设整体结构中的重要一环,预应力锚具对技术要求高。金星预应力具有一定规模的各级研发人员,人力资源初具规模,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了人才保障。此外,金星预应力多年从事公路、铁路、桥梁预应力锚具的研发、制造、销售,积累了丰富的产品生产、科研经验和管理经验,建立了成熟的销售网络,与设计院、业主、施工单位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在铁路、城市轨道市场上均具有较强的先发优势。

  4、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投资总金额为3,50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建设投资3,500.00万元。具体投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5、项目建设期

  本项目建设期为2年。

  6、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为研发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7、项目审批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项目已取得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贸局的项目备案(备案项目代码:2106-340163-04-01-571458),已取得属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同意批复(环建审﹝2021﹞12040号)。

  (七)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应付款

  1、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省国资委关于下达2016年省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计划的通知》(皖国资预算函〔2016〕444号),安徽省财政厅向安徽军工集团拨付2,500.00万元用于“军民品创新转型及产业化建设项目”。东风机电为该项目实施主体,安徽军工集团向东风机电拨付项目资金2,500.00万元用于项目具体实施,该笔国拨资金的拨付和使用形成了东风机电对安徽军工集团专项应付款2,500.00万元,属于国拨资金形成的专项应付款。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1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资金的通知》(皖财资预〔2021〕997号),安徽省财政厅向安徽军工集团拨付3,000.00万元用于“迫弹生产线综合技术改造项目”。神剑科技为该项目实施主体,安徽军工集团向神剑科技拨付项目资金3,000.00万元用于项目具体实施,该笔国拨资金的拨付和使用形成了神剑科技对安徽军工集团专项应付款3,000.00万元,属于国拨资金形成的专项应付款。

  为实现国有资本注入,安徽军工集团现拟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之后公司拟使用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5,500.00万元偿还安徽军工集团的专项应付款。

  2、项目必要性分析

  (1)实现国拨资金国有权益转化

  根据财政部《加强企业财务信息管理暂行规定》(财企〔2012〕23号)、《关于企业取得国家直接投资和投资补助财务处理问题的意见》、安徽省国资委《安徽省省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皖国资预算〔2013〕11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安徽军工集团所取得的前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专项拨款需按要求完成国有资本金的逐级注入,待公司进行增资扩股时,国拨资金应转为安徽军工集团对公司的股权投资。通过本项目归还国拨资金形成的专项应付款,有助于公司明确和落实国有权益,满足国拨资金的相关规定。

  (2)减少财务费用,提高收益水平

  因上述国拨资金形成了东风机电对安徽军工集团专项应付款,东风机电按年度计提相应利息费用。本项目实施后,公司将减少利息费用,为后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3、项目审批情况

  本项目不涉及向有关部门的报批或报备事项。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募投项目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运用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战略,有利于完善公司军品结构体系,有利于推动公司业务转型升级,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实力,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为我国的国防事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本次发行募投项目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金实力将得到有效提升,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有所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和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资产质量更加优化,资本结构更加合理,公司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在本次发行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的研发生产能力将进一步提升,将为公司创造新的盈利增长点,提升公司的营业收入和盈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可行性分析及结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以及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提高运营效率,提升服务能力,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必要且可行的。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日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1-07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证券行业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于2022年5月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69,349.00万元(含本数)全额募足,不考虑扣除发行费用的影响,假设本次预计发行数量不超过108,634,260股(未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724,228,400股的30%),该发行股数以经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此假设仅用于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判断,最终应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股份数量为准);

  4、根据公司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公司2020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733.1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716.98万元。在不出现重大经营风险的前提下,假设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2020年度持平。对于公司2022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假设测算:

  (1)假设公司2022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1年度下降10%;

  (2)假设公司2022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2021年度持平;

  (3)假设公司2022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1年度增长10%。

  以上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主要财务指标的摊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1年度和2022年度的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5、基于谨慎性原则,未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的影响(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

  6、假设公司发行完成前不存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股利分配等其他对股份数有影响的事项。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如下:

  

  注:每股收益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计算。

  根据上述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预计短期内公司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将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因此,公司2022年度的每股收益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总股本将有所增加。根据上述测算,本次发行可能导致公司发行当年每股收益较发行前出现下降的情形,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公司的即期回报存在短期内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此外,公司对2021年度和2022年度相关财务数据的假设仅为方便计算相关财务指标,不代表公司对2021年度和2022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也不构成对公司的盈利预测或盈利承诺;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取得核准、何时取得核准及发行时间等均存在不确定性。投资者不应根据上述假设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本次融资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资金实力和盈利能力,通过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增强公司抗经营风险的能力,巩固和加强公司的行业地位,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高能制导弹药生产能力建设项目、低成本自寻的火箭生产能力建设项目、新型火工品生产能力建设项目、新型航空子弹药科研生产能力建设项目、无人智能飞行器研制项目、超高强度预应力锚固体系研发条件建设项目及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应付款,募集资金投资内容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实施。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坚持人才强企战略,着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完善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机制,完善首席专家、学科带头人绩效考核机制,持续加强对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充分调动人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公司汇集了一支高素质的经营管理和产品开发、设计、制造的专业人才队伍。公司现有技术、研发人员600余名,其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人,安徽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人。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技术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拥有5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5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1个装备技术研究院。公司积极推进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协调创新体系建设、科研管理体系建设和研发与激励体系建设,先后与多所国内知名院校及科研机构建立了广泛的多层次产学研合作关系,在关键技术研究、产品开发、人才培养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合作。

  (三)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市场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是迫击炮弹、光电对抗类弹药、中小口径火箭武器、机械引信、子弹药和火工品的重要制造商之一,公司研制的各系列武器装备已经深深融入了我国的整个国防体系,产品客户涉及海、陆、空、火箭军、武警诸军兵种。公司保持良好的客户关系,拥有较明显的市场先入优势。

  六、公司采取的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公司未来的持续回报能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拟采取强化主营业务实力,加快募投项目建设,加强募集资金的监管,完善利润分配制度等方式,以降低本次发行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影响。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司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对公司股东回报的能力,公司拟采取如下填补措施:

  (一)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尽早实现预期收益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军品业务的建设,公司募投项目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和运作,积极调配资源,合理统筹安排项目进度,力争项目早日实现预期效益,增厚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二)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中,严格管理募集资金的存放。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并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严格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公司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了利润分配政策,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的形式、决策程序、现金分红的条件、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及最低分红比例。

  此外,公司在充分考虑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成长与发展的基础上,制定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上述制度的制定完善将有效地保障全体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未来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四)加强内部控制和经营管理,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加强成本控制,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核心竞争优势、努力实现收入水平与盈利能力的双重提升。此外,公司将不断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发挥企业人才及运营的管控效能,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针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本人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本承诺作出后,如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的,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七)本人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承诺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的有关规定,对承诺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八、控股股东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针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二)本承诺作出后,如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的,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三)本公司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承诺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的有关规定,对承诺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日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1-071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日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1-073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军工”或“公司”)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安徽神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剑科技”)、安徽东风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机电”)、安徽方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圆机电”)、安徽红星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星机电”)、安徽金星预应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星预应力”)。

  ● 2022年度预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公司预计在2022年为神剑科技、东风机电、方圆机电、红星机电、金星预应力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500万元的综合授信担保,用于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保函等流动资金周转业务品种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6,495.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均为对所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相关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及授信计划,公司预计在2022年为神剑科技、东风机电、方圆机电、红星机电、金星预应力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5亿元的综合授信担保,用于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保函等流动资金周转业务的担保。

  公司 2022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安排如下:

  

  (二)授权期内发生的,在前述担保额度范围内的各项担保事项将不再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由公司董事长对前述额度范围内发生的相关担保事项进行签批及签署相关担保文件,授权担保有效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三)本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担保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安徽神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裴兵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合掌路99号

  注册资本:壹亿壹仟柒佰壹拾壹万元整

  经营范围:军工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微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及配件、工程机械及配件、电器设备及配件、模具、铸件、金属材料、化工材料(不含危险品)、铜制品、汽车零部件、配件、钢轨扣件、弹条的生产、加工、销售;应急通信设备、广播电视设备的软硬开发、生产、销售服务;新型塑料建材、城市建设用各种塑料管道、塑料型材、塑料制品、包装箱、家电配件、旱厕化粪池的研制、生产与销售;旱厕化粪池的安装;无人机、智能机器人开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万元)

  

  神剑科技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7.56%的股份。

  2.安徽东风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翁兆权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桃花工业园汤口路43号

  注册资本:壹亿壹仟柒佰陆拾捌万圆整

  经营范围: 武器装备研制、生产、运输、销售;机械设备、工程机械、电器设备及配件、电子产品(含软件和硬件)、电池的研发、加工与销售;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特种材料的研发及销售:表面处理、热处理和环保设备研发及销售;净水设备及装置、净水器、饮水装置、海水淡化装置的研发及销售;汽车零部件、塑料产品、包装制品的研发及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设备租赁;物流器材、消防器材研发及销售;自营和代理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长城军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持有东风机电100%股权。

  3.安徽方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慎

  注册地址:蚌埠市高新区中粮大道1155号

  注册资本:捌仟伍佰陆拾陆万元整

  经营范围:机械产品、塑料制品、电子产品、绝缘材料、无人驾驶及特种车辆、模拟训练系统、操作训练系统、操作训练设备、中小型飞行器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长城军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持有方圆机电100%股权。

  4.安徽红星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清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三元产业园

  注册资本:玖仟壹佰壹拾玖万元整

  经营范围:武器装备研制、生产、销售、机械加工;电镀;热处理;射钉紧固系列产品、紫铜管制造、销售;灭火、灭虫、民用动力源、民用引火线、塑料引火线装置及发射装置制造及销售;进出口业务;房屋租赁;危险品货物运输。(以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之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长城军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持有红星机电100%股权。

  5.安徽金星预应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清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东方大道与怀远路西南交口

  注册资本:壹亿叁仟捌佰万元整

  经营范围:预应力锚具产品及其配套产品、矿用锚杆、锚索、锚具产品及其配套产品、轨道扣件、桥梁支座、桥梁伸缩装置制造、销售;紧固件、高强度螺栓及螺母销售;热处理、预埋件加工及表面防腐处理、销售;预应力安装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建材销售。(以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之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万元)

  

  金星预应力系红星机电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额度项下的新增担保协议尚未签署,主要条款: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在前述额度范围内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是基于其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此次担保有利于控股及全资子公司开展日常经营业务,可以保障公司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46,49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21%。

  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部分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部分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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