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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658                股票简称:电子城             编号:临2021-063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2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会议相关文件于会议召开前5天以书面、专人送达方式递呈董事会成员。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岩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董事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企业年金缴费比例动态调整的议案》。

  表决情况:关联董事龚晓青先生、张玉伟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董事长王岩先生,董事陈文女士,独立董事鲁桂华先生、张一弛先生和伏军先生对本议案投了赞成票。

  公司为加强企业年金管理,建立人才长效激励机制,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根据电子城高科《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拟将企业缴费比例为缴费基数的5%保持不变,个人缴费比例由缴费基数的5%调整至4%。

  董事会同意上述对企业年金缴费比例动态调整事项,并授权电子城高科管理层办理后续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2021-064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减持计划披露日,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弘创(深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弘创投资”)、德邦基金-浦发银行-中融信托-中融-融昱2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及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联想控股”)共持有公司股份133,587,0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4%。弘创投资、资管计划持有股份来源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及非公开发行股份所得的红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均已于2017年9月1日解除限售;联想控股持股来源为二级市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购入。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收到股东弘创投资、资管计划及联想控股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本次减持时间届满,在此期间,弘创投资、资管计划及联想控股减持公司股份0股,未完成11,185,850股的减持。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未实施。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其中: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上述减持主体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一)2018年4月25日,弘创投资与联想控股因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构成一致行动人(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的公告》)。

  (二)2020年12月30日,弘创投资与联想控股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终止协议》,其一致行动关系已于该协议签署日终止。但弘创投资、联想控股及资管计划承诺,自其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终止协议》之日起12个月内:

  1、弘创投资、联想控股及资管计划在减持公司股票时持股比例合并计算。在合计持股比例在5%以上(含5%)时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要求:若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上述1%、2%额度由弘创投资、联想控股及资管计划共享,即弘创投资、联想控股及资管计划的减持数量、比例合并计算。

  2、在前述情形下,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则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公告减持计划,并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合并减持达到公司股份总数1%、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时公告相关进展情况。

  3、继续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其他相关规定。

  (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公告》)

  

  其中: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未实施减持计划的原因:基于市场情况,弘创投资、资管计划及联想控股在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实施减持。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弘创投资、资管计划及联想控股在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实施减持。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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