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22-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即时通讯等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2月31日上午9:00—11:00以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表决董事7人,实际出席表决董事7人。
4、会议由董事长叶湘武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下列议案: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独立董事意见及议案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定于2022年1月20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22-002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0年度公司的审计意见为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意见类型为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立信”)担任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等工作的要求,提议公司聘请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15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1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9114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项目具体成员信息如下:
1、项目人员信息
2、项目人员从业经历
(1)项目合伙人张再鸿:
(2)签字注册会计师赵姣:
(3)质量控制复核人肖菲:
(三)业务信息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41.06亿元,2020年12月31日净资产1.82亿元。2020年度立信共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所审计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零售业、建筑业务等,医药生物类行业59家。
(四)执业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五)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再鸿、赵姣2020年12月因景峰医药2019年年报审计销售费用截止测试执行不到位、未对函证过程保持控制及获取的声明书不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除上述外,张再鸿、赵姣、肖菲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经审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认为其能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程序
本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22-003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的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20日(星期四)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20日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六)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1月14日,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1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代表等。
(七)现场会议地点: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58号贵州景峰注射剂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信息。
三、提案编码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登记方法:
法人股股东登记时应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还应提供委托书、出席人的身份证明、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其他非自然人股东登记方法参考法人股东执行;
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果委托代理人出席,则还应提供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登记方式:股东可以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罗新路50号;
(四)登记时间:截至2022年1月18日17: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罗新路50号上海景峰
联系人:陈敏、丛爱飞
电话/传真:021-6687652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月20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按下列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08”,投票简称为“景峰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络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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