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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被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212      证券简称:白银有色      公告编号: 2021-临076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收到公司股东中信国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集团”)的告知函。告知函称,国安集团于2021年12月30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通知,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荷泽分行向法院申请对国安集团进行重整。

  截至本公告日,国安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25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39%。国安集团进入重整程序,将可能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影响。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省新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和甘肃省财政厅合计持有公司2,479,920,057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3.48%。公司无实际控制人,国安集团被债权人申请重整未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截止函告日,债权人提出的重整申请是否被法院受理以及国安集团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有关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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