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18 证券简称:丽臣实业 公告编号:2021-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及理财产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对上述事项明确表示同意,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2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一、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使用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购买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并已签署相关协议。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的方式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及理财产品等),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目投资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严格遵守审慎的投资原则,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做好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等工作,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不利因素,应及时通报公司经营管理层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前十二个月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含本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除使用前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外,不存在其他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公司本次用于开展现金管理业务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未超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额度范围。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署的《对公结构性存款合同》。
特此公告。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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