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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系统开出321张罚单 多层级追责体系加速构建

  本报记者 杜雨萌

  刚刚过去的2021年,既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新证券法进一步落地实践的关键一年。随着监管层不断强调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一批大案、要案被陆续查处。整体上看,“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愈发成为各参与主体的共识。

  《证券日报》记者梳理证监会及各地证监局官网披露的信息发现,2021年,证监会和地方证监局累计发布321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多起备受市场关注的典型案例陆续宣判。

  9月份,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全国首例普通代表人诉讼案(五洋债案)做出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10月份,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北八道集团操纵证券市场被罚3亿元;11月份,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康美药业原董事长、总经理马兴田等12人操纵证券市场案公开宣判,其中,马兴田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5名独董亦需承担上亿元的连带赔偿责任⋯⋯这使市场各方对于监管层“零容忍”有了切身感受。

  以康美药业案为例,随着案件一审落锤,针对独董开出的天价罚单对上市公司独董自身言行产生明显震慑。从中也可以看到,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的逐步完善、法治供给的持续升级,以及“零容忍”态度在操作层面的落实,进一步体现了监管部门从严打击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能力和决心。

  而且,资本市场这种“强监管”态势所体现出的,一方面是法治建设的不断健全,另一方面是面对愈发严峻复杂的证券违法犯罪态势,需要不断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例如,围绕“建制度”,2021年7月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对加快健全证券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加大重大违法案件查处惩治力度作出重要部署。同月,《证券期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正式施行。

  从“行刑联动”角度来看,2021年3月份,刑法修正案(十一)已正式实施,大幅提高对欺诈发行、信息披露造假等犯罪的刑罚力度。

  据证监会披露的数据显示,仅2021年上半年,证监会累计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及线索119件,移送涉案主体266人,较去年同期增长均在1倍以上。同时,向检察机关抄送重大案件17件。

  在“证监、公安、检察”三方合力之下,资本市场不仅“快罚快侦快诉”的工作格局加快构建,包括行政、刑事和民事在内的立体化追责体系亦初具雏形,这将加快建设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并推动资本市场在深化改革道路上行稳致远。

  作为定调2022年中国经济工作的重磅会议,2021年12月份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特别指出,要“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加强金融法治建设”。这意味着未来以注册制改革为牵引,资本市场在相关配套制度建设方面更加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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