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朱宝琛
见习记者 杨 洁
2021年,资本市场投资者的重要地位进一步显现和巩固。这一年,我国资本市场个人投资者规模突破1.9亿,投资者保护工作也迈上新台阶。
投资者是资本市场发展之本。“尊重投资者、敬畏投资者、保护投资者”是监管工作一大主题。2020年3月1日新证券法落地实施,证券市场构建了监管机构、上市公司、中介机构、投资者等多方参与的保护机制,立体化的投资者保护格局逐渐形成。
回顾2021年,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方面诞生了诸多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其中,代表人诉讼首次实践尤为引人关注。2021年11月12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康美药业特别代表人诉讼一审判决,康美药业及相关责任人赔偿5.2万名投资者24.59亿元。随后,11月26日,康美药业公告称,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对于证券虚假陈述集体诉讼案投资者债权,50万元以下的债权部分将全额现金清偿;超出部分将以现金、以股抵债、信托收益权等方式予以清偿。
上述案件在短时间内成功结案,极大提高了投资者的“获得感”,彰显了监管工作的人民性,对资本市场严重财务造假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在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诉讼方面也有突破性实践,投资者与被告飞乐音响虚假陈述纠纷案的成功处理为证券集体诉讼制度推广提供了可复制样本;操纵市场民事赔偿实务领域也实现了“零突破”,2021年1月份,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投服中心提起的全国首例操纵市场民事赔偿支持诉讼(原告杨某诉阙某等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一审被告上诉请求,维持原判),这是对新证券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有力呼应与生动实践。
此外,对投资者的保护还体现在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上。大智慧诉实际控制人张长虹等五人损害公司利益纠纷案被上海金融法院正式受理,全国首单投保机构股东代位诉讼显效,对投资者的保护逐渐从法规到正式落地;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作为投保机构首次启动股东表决权公开征集,使中小投资者逐渐成为优化公司治理的重要推动力量。
法治兴则市场兴,法治强则市场强。作为资本市场生态中重要一环,保护投资者就是优化资本市场生态,促进市场正向循环。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表示,2022年将“以注册制改革为牵引,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开放”。而加强投资者保护,正是注册制改革的基础,没有投资者对市场的信任和信心,就没有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和兴旺发达。
投资者保护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作,打造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监管机构有言更有行。2021年投保领域创下的多项“首个”必将为未来投资者保护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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