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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下转C2版)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缘科技”、“发行人”或“公司”)根据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167号〕)(以下简称“《注册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证监会公告〔2021〕21号,以下简称“《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深证上〔2021〕919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深证上〔2020〕483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规范》(中证协发〔2021〕213号)(以下简称“《承销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1〕212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等文件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发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52.00元/股(不含52.00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52.00元/股、拟申购数量小于700万股(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52.00元/股、拟申购数量等于700万股、且系统提交时间为2021年12月29日14:42:18:652的配售对象中,按照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剔除1个配售对象。以上过程共剔除112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61,610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6,149,020万股的1.0019%。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6.80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2年1月5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2年1月5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0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09:15-11:30,13:00-15:00。

  3、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为46.80元/股,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以下简称“四个值”)孰低值45.5531元/股,超过幅度约为2.74%。根据《业务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第(四)项,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应当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3,460,995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00%。其中,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佳缘科技战配资管计划”)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2,307,330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1,153,665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00%,战略配售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汇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最终由佳缘科技战配资管计划以及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组成。依据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46.80元/股,本次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7,983.04万元。根据《业务实施细则》规定,“发行规模10亿元以上、不足20亿元的,跟投比例为4%,但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中证投资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922,932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4.00%。佳缘科技战配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260,683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5.46%。

  4、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及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https://eipo.szse.cn)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

  5、限售期安排: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佳缘科技战配资管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主体为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其获配股票限售期为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6、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7、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的情况确定是否启动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对网上、网下的发行数量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8、网下投资者应根据《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22年1月7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2022年1月7日(T+2日)16:00前到账。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当日获配新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缴纳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2年1月7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9、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配售对象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股票市场各板块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北交所、上交所、深交所股票市场各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10、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1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2022年1月4日(T-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本次发行价格为46.80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I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截至2021年12月29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I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61.11倍。本次发行价格46.8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82.01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超出幅度为34.20%,有以下三点原因:第一,公司拥有齐备的资质,在信息化综合解决方案业务方面已获得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CMMI-5国际认证及国家重点单位相关涉密资质等多项行业和质量资质认证,在网络信息安全业务方面已经取得了业务必须的军工资质。公司网络信息安全业务的客户均为军工客户,军工客户对技术安全和保密要求较高,相关军工资质对申请人的综合实力要求较高、认证时间较长、认证难度较大。公司凭借齐备的资质优势,已成为市场的先行者,业绩增长速度位居行业前列;第二,公司自创立以来高度重视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凭借多年的积累和研发投入,已开发出数据可视化平台、安全风控管理系统等创新信息产品。在网络信息安全领域,公司拥有一支集战略规划、关键技术攻关、预先研究、项目论证为一体的科技创新队伍,在数据防护、高速编码处理平台、商业编码等编码应用领域拥有较强的竞争力。第三,公司采用软硬结合的商业模式,可以全产业链覆盖智能信息化业务。与传统的系统集成竞争对手相比,公司能更好地解决后续应用阶段的问题;与软件公司相比,公司具备更多、更完善的交付场景和项目解决方案,获得了行业内客户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截至2021年12月29日(T-4日),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的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21年12月29日

  注1: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2020年扣非前/后EPS=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日总股本。

  本次发行价格46.8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82.01倍,低于可比公司2020年平均静态市盈率,但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2)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224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5,326个,约占剔除无效报价后所有配售对象总数的53.24%;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3,258,340万股,约占剔除无效报价后申购总量的52.99%,约为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2,171.33倍。

  (3)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本公告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4)《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59,021.21万元,本次发行价格46.80元/股对应融资规模为107,983.04万元,高于前述募集资金需求金额。

  (5)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机构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合考虑有效申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及其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45.5531元/股,超过幅度约为2.74%。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6)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创业板市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2、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2,307.33万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按本次发行价格46.80元/股计算,预计募集资金107,983.0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510.92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99,472.12万元。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佳缘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3309号)。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佳缘科技”,股票代码为“301117”,该简称和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网上发行及网下发行。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I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2,307.33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9,226.33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约占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的25.01%。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3,460,995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00%。其中,佳缘科技战配资管计划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2,307,330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如有)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1,153,665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00%(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应当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最终由佳缘科技战配资管计划以及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组成。依据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46.80元/股,本次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7,983.04万元。根据《业务实施细则》规定,“发行规模10亿元以上、不足20亿元的,跟投比例为4%,但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中证投资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922,932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4.00%。佳缘科技战配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260,683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5.46%。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2,183,615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9.46%。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的差额1,277,380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5,006,185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5.04%;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5,883,500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5.5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20,889,685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21年12月29日(T-4日)完成。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并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6.80元/股,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61.50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60.91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82.01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81.2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2年1月5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发行网下申购时间为:2022年1月5日(T日)9:30-15:00。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请见本公告附表。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申购。

  在参与网下申购时,网下投资者必须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发行价格46.80元/股,申购数量应为其初步询价时申报的“拟申购数量”。在参加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2022年1月7日(T+2日)缴纳认购款。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2)网上申购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22年1月5日(T日)9:15-11:30、13:00-15:00。2022年1月5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21年12月31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21年12月31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数量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5,5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委托予以自动撤销。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5、网下投资者缴款

  2022年1月7日(T+2日)《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获得初步配售的全部网下有效配售对象,需在2022年1月7日(T+2日)8:30-16:00足额缴纳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2022年1月7日(T+2日)16:00前到账。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2022年1月11日(T+4日)刊登的《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网上、网下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列表公示并着重说明获得初步配售但未足额缴款的网下投资者。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配售对象在北交所、上交所、深交所股票市场各板块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北交所、上交所、深交所股票市场各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

  6、网上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2年1月7日(T+2日)公告的《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认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7、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2022年1月5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一、(六)回拨机制”。

  8、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本公告“七、中止发行情况”。

  9、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1年12月24日(T-7日)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和经济参考网,网址www.jjckb.cn)的《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此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招股意向书》中“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0、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2,307.33万股,约占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的25.01%,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9,226.33万股。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及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如有)组成。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3,460,995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00%。其中,佳缘科技战配资管计划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2,307,330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1,153,665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00%,战略配售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汇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最终由佳缘科技战配资管计划以及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组成。依据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46.80元/股,本次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7,983.04万元。根据《业务实施细则》规定,“发行规模10亿元以上、不足20亿元的,跟投比例为4%,但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中证投资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922,932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4.00%。佳缘科技战配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260,683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5.46%。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2,183,615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9.46%。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的差额1,277,380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5,006,185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5.04%;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5,883,500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5.5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20,889,685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三)发行价格及对应的市盈率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并综合有效认购倍数、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发行人所处行业、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6.80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61.50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60.91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82.01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81.2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四)募集资金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为59,021.21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46.80元/股计算,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107,983.0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510.92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99,472.12万元。

  (五)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六)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22年1月5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数量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本次发行最终不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

  2、2022年1月5日(T日)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未超过50倍的,将不启动回拨机制;若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且不超过100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回拨后无限售期的网下发行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70%。前款所指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应当按照扣除设定限售期的股票数量计算,网下比例限售股票数量无需扣除。

  3、在网上发行未获足额申购的情况下,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认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已公告的网下配售原则进行配售;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仍未能足额申购的情况下,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4、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将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具体情况将在2022年1月6日(T+1日)在《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七)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佳缘科技战配资管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主体为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其获配股票限售期为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八)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一)初步询价情况

  2021年12月29日(T-4日)为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日。截至2021年12月29日(T-4日)15:00,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共收到416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0,163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报价区间为20.80元/股-65.90元/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6,246,070万股。全部投资者报价明细表请见本公告附表。

  (二)投资者资格核查

  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配售对象属于基金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一专户理财产品、基金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多专户理财产品、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者私募投资基金的,均已按照《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的要求提供了产品备案或私募基金备案的相关证明文件。有5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0个配售对象未按《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格核查文件;24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44个配售对象属于禁止配售范围;有2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5个配售对象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上述29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59个配售对象的报价已被确定为无效报价予以剔除,具体请见本公告“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无效报价1”、“无效报价2”和“无效报价3”的部分。

  剔除以上无效报价后,共有416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0,004个配售对象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条件,报价区间为20.80元/股-65.90元/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6,149,020万股。

  (三)剔除最高报价有关情况

  1、剔除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依据剔除上述无效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拟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申购时间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记录为准)由后到先、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上按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委托序号顺序从后到前,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部分为剔除无效报价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

  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52.00元/股(不含52.00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52.00元/股、拟申购数量小于700万股(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52.00元/股、拟申购数量等于700万股、且系统提交时间为2021年12月29日14:42:18:652的配售对象中,按照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剔除1个配售对象。以上过程共剔除112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61,610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6,149,020万股的1.0019%。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2、剔除后的整体报价情况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为400家,配售对象为9,892个,全部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本次发行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剩余报价拟申购总量为6,087,410万股,整体申购倍数约为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下发行规模的4,056.60倍。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详细报价情况,具体包括投资者名称、配售对象信息、申购价格及对应的拟申购数量等资料请见本公告“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信息如下:

  (四)发行价格的确定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在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并综合有效认购倍数、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发行人所处行业、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6.80元/股。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61.50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60.91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82.01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81.2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超过幅度约为2.74%。

  (五)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本次初步询价中,有177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4,566个配售对象申报价格低于46.80元/股,为无效报价,具体名单详见本公告附表中被标注为“低于发行价”的配售对象。

  在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申报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46.80元/股的224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5,326个配售对象为本次发行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有效拟申购数量合计3,258,340万股,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2,171.33倍。具体报价信息详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备注为“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可以且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参与网下申购,并及时足额缴纳申购资金。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六)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I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截至2021年12月29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61.11倍。

  截至2021年12月29日(T-4日),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止2021年12月29日

  注1: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2020年扣非前/后EPS=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日总股本。

  本次发行价格46.8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82.01倍,低于可比公司2020年平均静态市盈率,但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作出投资。

  三、战略配售

  (一)参与对象

  本次发行中,战略配售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业务实施细则》、发行价格、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应当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最终由佳缘科技战配资管计划以及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组成。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战略投资者已与发行人签署配售协议。关于本次战略投资者的核查情况详见2022年1月4日(T-1日)公告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配售之专项核查报告》和《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战略投资者核查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下转C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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