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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上统称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和《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20〕22号),自2022年1月1日起,本公司旗下基金产品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感谢投资者对我司的信任和支持!

  特此公告。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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