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2-001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债券代码:114578 债券简称:19盛虹G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2月31日,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向盛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79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盛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发行1,052,404,479股股份,向连云港博虹实业有限公司发行59,123,847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核准你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4,088,727,300元。
三、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4日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2-002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债券代码:114578 债券简称:19盛虹G1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
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2月31日,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向盛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79号)。
公司根据上述批复文件,对《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进行了补充和修订。现将《重组报告书》中更新、修订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的简称或释义均与《重组报告书》中“释义”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1、在《重组报告书》“重大风险提示”及“第十二节 风险因素分析”之“一、与本次交易的相关风险”中删除了本次交易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
2、在《重组报告书》“声明”之“一、上市公司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之“五、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及“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二、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中补充披露了本次交易已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复的情况。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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