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2022-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总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4.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投资品种,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8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54,748,000股新股。公司本次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2,803,59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3.3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37,999,917.2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0,759,785.06元(不含增值税)且不包括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申购资金于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17,240,132.22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0月22日全部到位,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准验字[2021]2087号)。
目前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规定分别存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公司的子公司、公司的分公司及保荐机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各银行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并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款专用。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总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5亿元(含4.5亿元),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层具体实施。
1、理财产品品种:投资的品种为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 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
2、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3、投资额度: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4.5亿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5、结算账户的管理: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选取的投资品种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较大波动的不利影响。
(2)公司根据募集资金需求进度,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额度,并结合金融市场形势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准确预计。
2、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制度的要求进行投资、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相应的损益情况。
(2)公司已制定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司投资理财—低风险投资品种行为,有利于公司防范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3)投资活动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可以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的利益。上述事项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方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4日
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2022-002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2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兰培宝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距募集资金到账的时间未超过六个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方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可以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的利益。上述事项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方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月4日
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2022-003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144,533,694.36元,此次置换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8号)核准,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254,748,000股新股。公司本次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2,803,592股,发行价格为13.3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37,999,917.28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20,759,785.06元(不含税)且不包括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申购资金于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17,240,132.22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0月22日全部到位,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中准验字[2021]2087号)。
目前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规定分别存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2021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安排调整如下:
单位:元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预案”),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分别用于创新药及仿制药研发平台项目、鸡西分公司三期工程建设项目、中药材产地加工项目、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不足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截至2021年11月 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144,533,694.36元,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款项计人民币144,533,694.36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中准专字[2021]2276号)。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距募集资金到账的时间未超过六个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方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珍宝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明确意见,并经中准会所审核,出具了相关专项审核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决策、鉴证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无异议。
(四)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珍宝岛管理层编制的《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专项说明》与实际情况相符。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4日
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2022-001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2月31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2月2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及其他列席人员。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方同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专项说明》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中准专字[2021]2276号《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专项说明》与实际情况相符。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44,533,694.36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临2022-003号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4.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投资品种,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临2022-004号公告。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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