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01月05日
根据《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20〕22号)等有关规定,并与托管人协商一致,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管理的参照公募基金运作的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执行新会计准则后,本公司旗下参照公募基金运作的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将按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计量。
特此公告。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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