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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暨一审裁定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90       证券简称:固德威     公告编号:2022-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阶段:一审裁定阶段

  ● 上市公司所处当事人地位:共同被告

  ● 涉案金额:人民币1,015.00万元

  ● 裁定结果:本次诉讼裁定为一审裁定,裁定结果为驳回原告苏州泽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起诉。

  ● 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裁定结果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也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的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将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采取相关法律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名誉和广大股东的利益,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原公司名称“江苏固德威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披露了《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民事应诉通知书》(2021)京73民初224号等相关材料。具体情况如下:

  1、诉讼当事人

  原告:苏州泽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众新能源”)

  被告一:江苏固德威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汉能移动能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三:汉能联创移动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2、事实与理由

  2010年2月26日,泽众新能源股东韩新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申请号为201010115223.4、名称为“高频隔离型并网逆变器”的发明专利申请,该专利申请于2012年6月27日获得授权(下称“涉案专利”)。2013年,专利权人韩新建将涉案专利转让给泽众新能源。

  原告在《民事起诉状》中阐述其2019年发现被告存在共同侵犯专利权行为,依据涉案产品信息具体如下:被告一官网展示的涉案产品信息,并且涉案产品实物和说明书中均印有大量被告一主体信息;涉案产品外包装箱上印有“WWW.HANERGY.COM”,经过ICP备案查询,备案主体为被告二;涉案产品实物图印有“HANERGY”商标,经过商标官网查询,该商标注册人为被告三。基于上述情况,泽众新能源认为被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相关规定,特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因而成诉。

  3、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专利侵权行为,即停止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专利侵权产品,并销毁所有专利侵权产品和制造专利侵权产品所用的模具等专用设备;

  (2)请求判令被告赔偿泽众新能源1,000.00万元人民币以及泽众新能源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支出15.00万元人民币;

  (3)请求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二、诉讼裁定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出具的一审民事裁定书(案号为:(2021)京73民初224号)。经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查明,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1年10月8日作出第52176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宣告涉案专利权全部无效。本次一审裁定结果如下:

  驳回原告苏州泽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三、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诉讼裁定为一审裁定,裁定结果为驳回原告苏州泽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本次裁定结果预计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也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的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后续公司将会继续高度重视,并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积极应诉,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也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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