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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铂股份”或“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并将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结余募集资金(包含尚未支付的尾款、质保金以及结余的累计利息)3,835.2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10%,因此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9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661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8.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1,108,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7,272,702.90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3,836,097.10元。主承销商扣除不含增值税的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37,428,615.26元后,实际到账募集资金人民币443,680,184.74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021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或“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1年5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归还5,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成建设并已验收交付,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实际使用和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上述尾数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的结果。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3,799.27万元,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36.01万元,节余募集资金总额为3,835.29万元。

  四、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一)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

  (二)“年产7万吨新型轨道交通及光伏新能源铝型材项目”和“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剩余部分待支付的项目尾款、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相关款项。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及对公司影响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具体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上述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毕后,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款项将全部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六、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结余募集资金(包含尚未支付的尾款、质保金以及结余的累计利息)3,835.2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将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结余募集资金(包含尚未支付的尾款、质保金以及结余的累计利息)3,835.2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发表如下意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本次将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充分利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结余募集资金(包含尚未支付的尾款、质保金以及结余的累计利息)3,835.2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融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融资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鑫发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发铝业”)、苏州鑫铂铝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鑫铂”)、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铂科技”)、安徽鑫铂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铂光伏”)及安徽鑫铂铝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铂铝材”)2022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及任务,为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保证充足的资金来源,公司、鑫发铝业、苏州鑫铂、鑫铂科技、鑫铂光伏及鑫铂铝材2022年度拟向安徽天长农村商业银行杨村支行、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长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长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长市支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天长支行、天长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长支行等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包括新增及原授信到期后续展)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在总融资额度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根据利率、规模等实际情况在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选择具体业务品种进行额度调配。

  二、其他说明

  为提高效率,在上述融资额度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范围内,全权办理融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签批相关协议,或办理与上述融资事项相关的一切其他手续。上述融资额度的有效期限为本议案经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三、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包括新增及原授信到期后续展)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包括新增及原授信到期后续展)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是为了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1月21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月21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21日上午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14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天长市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由公司2021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请于2022年1月20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2、登记时间:2022年1月18日(星期二)、2022年1月19日(星期三)、2022年1月20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14:00-17:0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天长市安徽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五路与s312交汇处,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8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239304,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2)必须出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一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不接受电话登记。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海涛

  邮箱:xbzqb@xinbogf.com

  联系电话:0550-7867688

  传真:0550-7867689

  通讯地址:安徽省天长市安徽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五路与s312交汇处,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8楼证券部。

  6、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附件1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38

  2、投票简称:鑫铂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说明:

  1、请在表决票中选择“同意”、“反对”、“弃权”中的一项,在相应栏中划“√”,否则,视为无效票;多选无效;涂改无效。

  2、对于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附件3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2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2月2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传达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培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将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结余募集资金(包含尚未支付的尾款、质保金以及结余的累计利息)3,835.2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包括新增及原授信到期后续展)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在总融资额度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根据利率、规模等实际情况在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选择具体业务品种进行额度调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融资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月5日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12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2月2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程锦、赵婷婷、赵明健及常伟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唐开健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融资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部分有关事项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现由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请公司拟定于2022年1月21日(星期五)下午2: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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