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月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华安慧萃组合精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对于认购份额而言)起或自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含)(对于申购份额而言)起至3个月后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的前一日为最短持有期限,最短持有期限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结束日的下一工作日(含)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规定的时间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赎回业务
3.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各销售机构对赎回限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 赎回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随赎回份额持续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表所示:
赎回费用由赎回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由赎回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 个月但少于6 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按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
3.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赎回费率。
4. 基金销售机构
4.1 场外销售机构
4.1.1 直销机构
(1)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31-32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31-32层
法定代表人:朱学华
成立日期:1998年6月4日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40088-50099
传真:021-58406138
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台
华安电子交易网站:www.huaan.com.cn
智能手机APP平台:iPhone交易客户端、Android交易客户端
联系人:谢伯恩
4.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通华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钜派钰茂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爱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在官网公示。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4.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5.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购赎回费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自2021年11月12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通过其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基金份额所对应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6.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赎回费率。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赎回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查询或阅读刊登2021年7月26日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的《华安慧萃组合精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
(4)有关本基金开放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5)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进行相关咨询。
(6)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人应以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7)风险提示: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3个月的最短持有期限。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不能提出赎回申请,在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将面临不能赎回的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中的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为基金中基金,基金中基金(FOF)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或基金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中基金(FOF)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本基金中基金(FOF),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本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技术风险、道德风险、合规风险、不可抗力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中基金及货币市场型基金中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中基金。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一月六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执行
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20〕22号)等有关规定,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管理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执行新会计准则后,本公司旗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将按照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计量。
投资者可访问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50099(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6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经履行适当审批程序,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与了本公司股东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的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天岳先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本次发行价格为82.79元/股,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后协商确定。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发行人于2022年1月5日发布的《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现将本公司旗下基金获配信息公告如下:
注:上述基金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为其获配金额的0.5%。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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