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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ST大有            编号:临2022-003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的董事9名,与会董事以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推荐,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丁剑先生、杜青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人选,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丁剑先生、杜青炎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 关于转让阳光矿业90%股权和债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和债权的公告》(临2022-004号)。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六日

  附件:

  丁剑先生简历

  丁剑,男,汉族,1971年10月生,河南永城人,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现任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全监察局局长。

  历任陈四楼煤矿采煤一队副队长、党支部书记,黔金煤业机电科科长、总经理助理,黔西石桥煤业董事长、石桥矿矿长,正龙煤业城郊煤矿党委委员、党委书记,永煤公司车集煤矿党委书记、党委委员,永锦能源副董事长、总经理,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杜青炎先生简历

  杜青炎,男,汉族,1970年8月生,河南卢氏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历任杨村煤矿综采一队队长,英豪煤矿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沟矿业副总经理,铁生沟煤矿副矿长,义煤公司安康部副部长,山西义达矿业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三门峡煤业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大有能源副总经理、常村煤矿党委委员、矿长、大有能源安监局副局长、安全健康环保监察局常务副局长、安全健康环保部部长。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ST大有           编号:临2022-004号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和债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有能源”)拟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义煤集团阳光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矿业”)90%股权和4,881.78万元债权。

  ?本次转让尚无确定交易对象,暂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2年1月 5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阳光矿业90%股权和债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阳关矿业90%股权和4,881.78万元债权。

  本次转让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由于交易对方尚未确定,目前无法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转让事项暂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转让将通过产权交易市场公开挂牌交易,交易对方尚不确定,公司将根据该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转让的交易标的为大有能源持有的阳光矿业90%股权和大有能源对阳光矿业4,881.78万元债权。

  (一)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义煤集团阳光矿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渑池县仰韶镇阳光村

  法定代表人:王建清

  注册资本:53,003万元

  经营范围:矿产品购销(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的项目除外)

  股东及持股比例:阳光矿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阳光矿业100%股权。

  (二)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9月底,阳光矿业账面资产总额60,101.21万元,负债总额7,079.86万元,净资产53,021.35万元;对大有能源借款本金4,759.29万元、利息122.49万元。

  (三)标的资产权属情况说明

  本次拟挂牌转让的标的资产为公司持有的阳光矿业90%股权和债权。该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审计和评估情况

  公司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转让的审计、评估机构。截至本公告日,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交易定价政策及依据

  根据国有资产转让相关规定,阳光矿业90%股权的挂牌底价不低于经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备案的阳光矿业全部股东权益评估结果对应的90%股权评估价值,最终转让价格以产权交易机构的成交价格为准。大有能源对阳光矿业的4,881.78万元债权按原值转让。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由于本次转让采取公开挂牌转让方式,交易对方尚不确定,因此尚未签署交易协议。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阳光矿业所属阳光煤矿项目已于2015年4月暂停建设,且项目后续建设周期较长,建设资金投入大,项目融资难度较大,建成后经济效益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控制投资风险,及时回收债权,公司拟对外转让所持阳光矿业90%股权和对阳光矿业的4,881.78万元债权。

  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阳光矿业的股权比例将降为10%,阳光矿业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转让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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