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01月10日
为向投资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投资者自2022年01月10日起可以通过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公募基金产品的销售机构办理公募基金产品系统内转托管业务。本公司旗下公募基金产品系统内转托管业务的办理规则以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
本公司开通系统内转托管业务的公募基金产品情况如下: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40-0099
网址:www.qhlhfund.com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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