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2-005
公司股东嘉兴华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控科工(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披露了公司股东嘉兴华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华控”)、华控科工(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科工”)的《关于股东拟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上述股东在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者在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其直接持有的不超过2,300,000股、1,037,988股公司股份,减持数量分别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0%、0.41%。减持价格将依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依据公司股本变动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股东的减持进展公告,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4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公司于近日收到了上述股东出具的《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截至2022年1月7日,嘉兴华控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30万股,通过大宗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0股,合计减持230万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90%,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宁波科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3.79股,通过大宗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0股,合计减持103.79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4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嘉兴华控
合伙企业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红股而相应增加取得的股份,集中竞价减持价格区间为105.25元/股—132.51元/股。
(二)宁波科工
合伙企业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红股而相应增加取得的股份,集中竞价减持价格区间为105.25元/股—132.51元/股。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一)嘉兴华控
(二)宁波科工
注:上述持有股份占总股份比例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合计数与分项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尾差造成
三、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拟减持股东均严格遵守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详见2021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相关减持主体及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进展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不会发生变化。
五、备查文件
《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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