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2-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月1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志平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现场会议,会议由副董事长刘聪女士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法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4人;董事长张志平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魏茂芝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无非董事、监事兼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议案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郭梦玥女士、张家维先生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0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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