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22-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月10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在保证全体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由董事以传真方式会签,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时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独立董事李国强先生、赵平先生、戴文涛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22-004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改善公司债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拟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申请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含)的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债权融资计划主要情况
公司拟以其合法持有的应收账款委托给信托公司成立财产权信托,并以其信托受益权作为发行载体发行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计划。具体事宜以公司签署的相关协议及对上述文件的任何修订或补充约定为准。
二、发行方案主要内容
1、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具体发行规模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发行期限: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期限不超过30个月。具体期限结构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前市场情况确定。
3、资金用途: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4、发行时间: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批准的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5、主承销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事宜经公司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注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7、公司下属子公司参与认购上述债权融资计划,认购金额不超过6,700万元人民币。
8、其他:对分配日信托专户内可供分配资金金额与本信托项下满足分配全部优先级信托单位于该分配日全部应付预期信托利益所需资金的差额,公司承担差额补足义务。具体事宜以公司签署的相关协议及对上述文件的任何修订或补充约定为准。
三、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发行工作顺利进行,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发行利率、发行用途、发行时间、承销方式、增信措施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发行申报事宜。
3、签署与本次债权融资计划有关的《信托合同》、《差额支付协议》、《管理服务协议》、《资金监管协议》、《保管协议》等相关的法律文件。
4、办理与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终止。
四、决策程序
本事项已于2022年1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李国强先生、赵平先生、戴文涛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发行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计划以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备案登记文件为准。
五、独立董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同意公司发行不超过3亿元(含)的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计划,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改善债务结构,满足经营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充分。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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