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56 证券简称:莱伯泰科 公告编号:2022-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伯泰科”或“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接到滨州莱纵横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莱纵横”)的通知,获悉其与北京宏景浩润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景浩润”)的股份承继事宜已完成非交易过户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承继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宏景浩润的清算注销已办理完毕,2021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宏景浩润的通知,宏景浩润所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5,500,000股将由其控股股东莱纵横承继。本次股份承继完成后莱纵横将继续履行宏景浩润在莱伯泰科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过程中作出的承诺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宏景浩润)、《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莱纵横)。
二、过户登记情况
2022年1月10日,公司收到莱纵横的通知,获悉其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莱纵横已完成本次股份承继事项的过户登记手续,过户日期为2022年1月7日,股份过户数量为5,500,000股,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股份变动过户登记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
本次股份变动完成前后,双方的持股情况如下: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宏景浩润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21%。其中,宏景浩润的法人股东莱纵横通过宏景浩润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05%;宏景浩润的个人股东暨莱纵横的全部合伙人通过宏景浩润合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05%。莱纵横的全部合伙人在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750,000股中的各自占比与其在莱纵横的出资比例一致。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宏景浩润不再持有公司股份,莱纵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5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8.21%。本公告中除特别说明外数据中比例的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宏景浩润已完成清算注销,莱纵横作为宏景浩润控股股东承继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属于非交易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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