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此报告
保荐代表人:陈凤华 阎鹏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0日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泰证券”)作为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科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有计划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一、培训基本情况
2021年12月30日,中泰证券培训小组通过现场授课、集中讨论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部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
二、培训内容简介
本次培训重点介绍《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募集资金使用、上市公司特定人员股票交易管理及股份减持规定等方面内容,结合相关案例分析了对具体规则的理解及执行要求。
三、培训效果
通过课件讲解以及案例分析相结合,加强了公司相关人员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业务规则的理解,增强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理念和股票交易合规意识等,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保荐代表人签名:陈凤华 阎鹏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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